比如今日的中東突尼斯和埃及事變就是一面鏡子,美國的“互聯網自由戰略”在“雙重標準”問題上受到極大的挑戰。一個後果是,親美國但在互聯網管理上不那麼“自由”的盟國,比如沙特阿拉伯,面臨來自民眾和媒體更大的壓力。言論自由,包括互聯網自由,從來都不是絕對的。即使天天叫喊言論自由,美國從來都有著一條底線,這就是美國的國家利益。一旦觸犯美國的國家利益,言論就不能自由。
比如,在9.11之後,美國小布什政府推翻了美國言論自由的法律,不顧公眾的強烈抵制,通過權威機構監聽美國通信自由;比如,在2008年選戰期間,針對一些候選人對美國對外政策的非議,美國總統曾一度下達“封口令”,不准對美外交政策說三道四。
美國眼中的“互聯網自由”是美國對各國指手劃腳的自由,是美國鼓勵反對派向各國政府奪權的自由,決不是引導公眾和政府建設和諧社會的自由、推動進步的自由和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自由。可見,對推行“全球互聯網自由”只姓“美”的言論自由觀應打上個問號,決不能與美國的“全球互聯網自由”和笛起舞,否則就會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