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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大棒揮向銀行收費 消費者質疑“不給力”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19 09:48:05  


 
  另外,《通知》還叫停了以紙質方式提供12個月內(含)銀行對賬單的收費(至少每年一次)(部分金融消費者單獨定制的特定對賬單除外)。目前大部分銀行對於3個月以內的紙質對賬單是不收費的,3個月以上則要收費,銀率網的數據顯示,對於以紙質方式提供對賬單,各家銀行的收費在0至20元之間。

  《通知》同時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除了免收規定的費用外,還應有效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切實履行告知義務。按照《通知》規定,“未經客戶以書面、客戶服務中心電話錄音或電子簽名等方式單獨授權,不得對客戶強制收取短信服務費;銀行業金融機構代理國家有關部門或其他機構收費,應在辦理業務前,明確告知客戶,尊重客戶對相關服務的自主選擇權。”
  
  看上去“很美”有“避重就輕”之嫌

  不過,就在部分消費者為這項在3.15前夕出台的新規拍手叫好時,也有人提出了質疑稱,在此次被明令叫停的十一類收費項目中,不少項目早已是免費的。

  比如,《通知》叫停了同城本行存款、取款和轉賬手續費(貸記卡賬戶除外),銀率網的統計顯示,目前尚沒有銀行對同城本行的存款、取款和轉賬收費。這其中不排除銀率網數據庫沒有收錄數據的地方性商業銀行會收,但是這些銀行的儲戶很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有網友評論稱,免除的34項收費看上去挺多,實則有“避重就輕”之嫌,因為被取消的大多是不太緊要的收費項目,有的原本就不收,有的一次或一年收費幾元錢,人們反映並不強烈。反之,對公眾廣泛關注的一些收費項目卻並未涉及,比如,跨行取款費用、異地存款費及跨行A T M機取款收費目前仍被各大銀行所收取,這些收費項目曾引起大量糾紛與質疑。

  專家呼籲:需實質法規為消費者護航

  對此,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周子衡表示,關於免除銀行不合理收費一事,僅僅靠監管部門的作為是不夠的。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對金融消費者的各項權益和金融機構的法律權限尚不完善。在龐大的金融機構面前,消費者處於弱勢,因此,我國需要出台一些真正站在金融消費者立場上的法規條例。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則表示,中國銀行業的中間業務收費在銀行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低,但我國居民收入水平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較大。從現階段來講,商業銀行在服務收費時需謹慎,根據中國實際國情制定收費價格。不應該只是銀行業協商得出的結算價格,而是應該經過相關監管機構進行嚴密論證,或由第三方機構對收費的適當性做出獨立評估。此次部分銀行收費項目被叫停,是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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