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推“房價收入比”
中國房地產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朱中一認為,各地在確定房價控制目標時,應更多地在“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上做文章。
針對“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楊紅旭則提出“房價收入比”概念,他認為,房價收入比是反映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重要指標。
然而,在各級統計部門發布的各項房地產數據中,並無“房價收入比”,儘管房價和收入的數據都曾由各地單方發布,但由於統計口徑不同,這兩組數據仍無法簡單對比。
對此,楊紅旭所供職的易居中國近日發布了一項《2010年度全國房價收入比研究報告》。該報告顯示,2010年全國房價收入比為7.76,略低於2009年的8.03。但同時,去年在一系列調控政策下,廣大三、四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普遍下降,多數一、二線城市的房價收入比仍在上升。
報告還顯示,房價收入比排名前五位的是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廈門,分別是17.44、15.62、15.45、14.65、12.75,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和國際警戒線(6.4)。
楊紅旭表示,對於部分房價已經偏高的城市,單純以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作為房價控制目標參照不盡合理。他建議,各地應盡快確立將房價收入比作為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參照系,其中,一二線城市可有所差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