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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價目標引爭議 限價標準疑成漲價標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3-25 17:08:38  


 
  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認為,城市房價調控目標跟GDP等數據掛鈎,暫時還是容易讓購房者接受的。但是具體而言,大中城市和二、三線城市還是要因地制宜制定房價調控目標。而不應該簡單地與GDP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掛鈎,否則將嚴重削弱樓市調控的政策效果。

  此外,中國工商聯住宅產業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在目前已經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中,對於房價這個概念並無確切定義。部分城市規定中是“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而另外一些則是“新建住房價格”。在她看來,這樣的表述很容易給部分人留下“文字遊戲”的空間。

“限價目標”要考慮市場預期

  雖然“國8條”中提到,“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在目前的實際操作中,出台房價調控目標的城市大都只考慮當地經濟發展目標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而並沒有考慮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上海易居房地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如果居民無法承擔目前的房價,那麼即便房價增幅控制在GDP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內,人們還是買不起房。另外,對於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不應該以GDP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為參照物制定標準。因為這種目標會給購房者帶來房價將上漲10%的心理暗示。

  採訪中,部分業內人士還表示,目前中央調控房地產的政策已經不僅僅是“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更提出讓房價回到合理水平的目標。因此,限制漲幅僅僅是房地產調控的一部分,讓一些城市的房價出現理性回調同樣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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