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權
更改土地用途,提高樓盤容積率
案情顯示,隨著鄭東新區建設步入高潮時期,王慶海的權力也跟著放大。從2005年下半年,王慶海逐漸走上“迷途”。
據辦案人員掌握,王慶海在鄭州的第一筆受賄發生在2005年下半年。
當時,王慶海收受了河南某房地產公司提供的面積225.31平方米、價值95萬元住房一套之後,為該公司辦理房地產項目的用地、規劃、建設等手續提供幫助。
2006年11月,王慶海又收受河南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送來的300萬元,幫助該公司將耕地變更為建設用地。
同月,王慶海收受河南省一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送來的50萬元,為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改變土地用途提供幫助。
2006年底,王慶海收受鄭州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送來的200萬元,為其取得鄭州市管城區十裡鋪村城中村改造項目提供幫助。
除了利用手中的權力更改土地用途,王慶海還可以提高樓盤容積率。
“回報”
開發商送現金、送房子、送名表
2007年2月,河南某置業公司董事長雷某為感謝王慶海在為其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及提高酒店容積率方面給予的幫助,送給王慶海港幣20萬元。2007年8月,送給王慶海人民幣100萬元。2008年春節前,雷某再次送給王慶海人民幣20萬元。
為製造有借有還的假象,2008年春節後,王慶海分兩次退給雷某人民幣共計15萬元。
辦案人員還發現,2007年初,王慶海收受鄭州一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王某送來的50萬元,為該公司雙河灣小區項目拆遷提供幫助。為了製造有借有還的假象,2007年10月,王慶海退還給王某5萬元。
2007年11月,王慶海利用職務之便,為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的大廈提高容積率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房產15套,建築面積857.45平方米,價值人民幣390餘萬元。
同年,馬某聯繫王慶海,想取得鄭東新區一工程項目,他送上10萬元港幣作為見面禮。此後,馬某與另一合夥人王某邀請王慶海去香港游玩,王某給王慶海購買了一塊價值17.4萬元的世界名表。當王慶海幫助馬某和王某順利拿到項目後,兩人又送給王慶海兩塊價值10多萬元的名貴手表,還有一枚價值13.4萬元的奧運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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