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
聽到風聲忙著退贓
而富有戲劇性的是,王某以為王慶海知道檢察機關正在查他的問題,便對王慶海說:“香港的事我已交代了。”
王慶海追問:“有人找你,是省紀委還是省檢察院?”
王某回答,省檢察院正在追查。
原來,省檢察院接到了一封匿名舉報信,稱王慶海利用職務之便收受馬某、王某30餘萬元港幣及手表等貴重物品。省檢察院立即成立專案組,對王慶海進行初查。當檢察人員分別對馬、王進行訊問後,二人對各自向王慶海行賄的事實供認不諱。
知道自己被省檢察院“盯上”後,王慶海讓馬某去他辦公室取回所贈禮品。就在王慶海忙著退贓期間,省檢察院根據查實情況對王慶海正式立案偵查。
此後,王慶海不僅供述了省檢察院和省紀委掌握的馬某、王某行賄事實,還主動供述了其他10餘起受賄事實。
供述
主政一年“回報”豐厚
既興奮又擔心
辦案人員進一步調查發現,早在1993年,王慶海任職安陽市郊區副區長期間,就已經“淪陷”。
案發後,王慶海告訴辦案人員,他在鄭州主政一年就獲得如此“回報”,既興奮又擔心,害怕東窗事發。
近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慶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最終認定王慶海收受他人財物計人民幣1674萬餘元、港幣30萬元。一審判決後,王慶海表示不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