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原因何在?過去,中國依賴發展中國家的地位,不在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中國人的觀點似乎是,可持續發展是個奢侈品,只有富裕的西方有能力負擔。柯慶生寫道,但如今,“中國已變得如此強大,無法在其他國家試圖解決這些問題時袖手旁觀———更不用說從中作梗了”。柯慶生還寫道,事實上,沒有中國的參與,西方“在解決核擴散、氣候變化和全球經濟不穩定等緊迫的全球挑戰時,將面臨更大的困難”。
但是,在歷史的現階段,中國為何似乎不願參與?正如我所說,政治環境和腐敗是部分因素,但還存在更深層的原因。
中國的企業文化恰恰不提倡責任。大部分企業要麼在封閉的國家所有制世界中生存,要麼在灰色市場中經營。數百萬家公司在私人注册公司的官方領域外經營。沒有人確切知道私人公司對中國快速增長的經濟有多大貢獻。中國公司的類別令人眼花繚亂,官方的數據沒有體現各類公司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貢獻。
此外,對慈善的長期文化偏見阻止許多企業領導人真正承擔他們的社會責任。上世紀50年代共產黨鞏固對國家的控制權之後,國家不鼓勵個人為解決社會問題承擔個人責任。清華大學創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說:“以前,慈善被視為剝削階級欺騙民眾的工具。如果你有錢捐贈,就意味著你是資產階級。如果你有理由捐贈,意味著國家沒有盡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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