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日電/上海證券報報道,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就“一參一控”政策是否有變化等相關問題回答媒體詢問時表示,這項政策適用於所有證券公司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目前正在逐步落實過程當中,有關規定沒有改變。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國泰君安、銀河證券、申銀萬國等三家券商獲得國務院特批,不再受‘一參一控’政策制約。”對此,這位負責人澄清,該報道不實。
這位負責人表示,“一參一控”政策出台以來,得到了行業的認可和有關股東單位的大力支持。截至目前,需要整改的股東單位絕大多數已通過公司整合兼並或者轉讓證券公司股權等方式,達到“一參一控”政策的要求,其餘股東單位的股權規範進程也已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2008年3月,證監會發布《關於證券公司控制關係的認定標準及相關指導意見》,明確證券公司“一參一控”政策。2008年4月,《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發布,要求相關證券公司應在規定的期限內達到規定要求。
按照有關要求,證券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股權的實際控制人應在2010年12月31日前達標“一參一控”,逾期將被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但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在2009年10月回答本報記者詢問時,曾明確表示,在“一參一控”政策落實的路徑圖當中,中央匯金公司及其子公司建銀投資旗下的證券公司由於歷史原因得到了一定的寬限期,即最晚在2013年5月31日前達到“一參一控”的要求。
公開信息顯示,國泰君安、銀河證券、申銀萬國均為中央匯金公司旗下券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