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英稱,這些公司的投資合計為3.8154億元。
在運作本色集團的時候,吳英採取了一些非常規的手法,這些不僅為其帶來了“一夜暴富”的名聲,更成為法院歸罪於主觀上非法占有的證據。判決書稱,吳英“隨意處置集資款,在負債累累,無經濟實力、且無經營管理能力的情況下,不計回報,虛假設立公司,揮霍集資款。其所設立的公司均無法在短期內產生效益,個別經營活動盈利極少,大多是處於虧損的狀況”。
令吳英名噪東陽公共輿論的活動有很多,其中一個就是買家紡送家電的活動,2006年11月,在東陽商貿城,本色集團舉辦買1.1萬元凱盛家紡送等值彩電的活動,就商業邏輯來講,這確實是一個令人費解的舉動。但吳永正對記者說:“這些都是商業秘密,他們不懂。”吳英的丈夫周紅波稱,家紡的成本很低,基本都是兩折,1.1萬元家紡的成本也就2000多元,而贈送的家電成本大概是7200元,合計成本約1萬元,計算下來,此次活動每單的利潤大概在10%左右。“但是我們跑量的速度很大,非常嚇人,一天可以有300筆生意。”吳英於2007年2月8日的口供中亦表示,買家紡送家電的活動賺了大概200多萬元。
“他們怎麼知道吳英還不起錢?”
價值375萬元的法拉利跑車、LV、香奈兒、迪奧等名牌伴身,在奢侈品的包裝下,吳英給公眾一種紙醉金迷的印象。一審判決書也認定,吳英一擲千金,肆意揮霍,供認花了400萬元購買名衣、名表、化妝品,同時進行高檔娛樂消費等花費600萬元。
但在吳永正看來,這些無非是面子工程。吳英的妹妹吳玲玲告訴記者:“我姐那都是為了應酬,要不然,她也是一頓方便面就能打發的。”
“他們都說,吳英給家裡留下了多少值錢的東西,你看我們家像是有錢的樣子嗎?”吳永正對記者說。記者看到的吳家,是一棟年久失修的三層樓,在整個塘下村舍店可以說是最破敗的一棟樓。一位出租司機告訴記者,自吳英暴富後,吳家老宅便成了當地著名的“旅遊景點”,很多人都慕名到吳家看看,更意外於吳家的簡陋。
在吳英獄中所寫的多份材料中,都詳細列舉了2006年間借款的去向。根據材料,期間吳英投入公司的費用及現金結餘在3.8億元至4.7億元間,這個數字基本可以彌合吳英借款的餘額。
一審判決書顯示,吳英及其公司的財產經鑒定為總資產價值1.7164億元。相對於法院認定的3.8億元的實際詐騙金額,吳英顯然已經資不抵債。但吳永正反問:“他們怎麼知道吳英還不起貸款?”
由於大部分產業都開始於2006年,到2007年2月,吳英已經身陷囹圄,很多產業都收益甚少,甚至還沒來得及有收益,因此時間已經無法證明吳英的連鎖酒店結合商貿的商業模式是否正確。
但根據法院援引的吳英的供述,吳英在2006年間購置了大量的物業。其中購買博大置業房產、通江花園房產、望寧公寓、荊門白雲大道房產、諸暨商務樓共計近1.2億元,另外還入股了博大花園,交了2600萬元;購買稀寶廣場交了定金500萬元。僅在物業資產上,吳英就已經投資約1.5億元。
儘管法院認為吳英購置房產、汽車、裝潢等,並非實際經營活動,但事實是,自2006年開始,各地房價都開始飈升,吳永正說東陽的房價早已經翻番,現在這些房產的價值早已經不止1個多億,僅房產一項現在的價值都可以填補債務缺口。
一審判決書還顯示,2006年10月,吳英以做珠寶生意為名,從方黎波處購進了標價1.2037億元的珠寶,支付了貨款2381萬元。“這些珠寶現在又值多少錢?”吳永正反問。
另外,吳英名下應還有30多輛原總價為1500-1600萬元的車,已經裝修好的酒店經營權、已經裝修好的商貿城的經營權、待開業的網吧經營權、商貿城內的數百萬元商品等,因此吳英認為其財產最終被鑒定為1.7億元有失公允,她認為名下財產是足以覆蓋債務缺口的。
2008年,儘管吳英案還在一審的程序當中,其與本色集團名下的多項被扣押資產已經被拍賣,吳英獄中材料顯示,這些資產的拍賣並沒有獲得她本人的同意簽字。其中30輛車(包括高檔轎車)最終的拍賣價格為390萬元,家紡、家具等物資的拍賣價格為100餘萬元。吳英認為這些“強行拍賣”,使其財產縮水巨大。
吳永正亦曾親自到過一次拍賣的現場,看著曾經屬於自己女兒的東西任人“賤賣”。此後,吳永正每天都關注報紙,並提供給記者9份本色集團財產拍賣廣告的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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