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1年政府反腐倡廉建設的重點任務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也是“十二五”開局之年,政府各項工作任務艱巨繁重。當前,我國發展面臨的形勢依然極其複雜,經濟社會發展中一些長期問題和短期問題相互交織,尤其是一些社會矛盾比較突出,再加上腐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產生叠加效應,就會影響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政府和領導幹部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面落實中央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部署,採取堅決有力的措施,務求取得新的成效。
今年在全面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重點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認真治理領導幹部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
以權謀私和瀆職侵權問題長期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在一些地方和部門越來越突出。近年來,發生在國家機關和國有企業的違紀違法案件增多,特別是“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增多。產生這些問題的重要根源是權力過於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制約和監督。各種腐敗現象背後都有權力的支撐。哪裡權力集中,哪裡產生腐敗的風險就大;哪裡權力不受制約,哪裡腐敗現象就嚴重。解決這些問題,根本在於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對那些屢禁不止甚至還在加重的問題,要從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入手,加快制度建設,完善體制機制,有針對性地加強治理。
一是著力解決招投標方面的突出問題。當前公共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政府採購等領域,是以權謀私、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災區。許多違法違紀問題集中表現在招投標環節。不少招投標流於形式,表面上按程序公開進行,實際上“暗箱操作”,特別是一些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招投標,一些掌握資金和項目審批權的部門或領導幹部直接或變相推薦施工企業或供貨商,背後往往都存在權錢交易等腐敗問題。
解決招投標方面的突出問題要有具體措施,這裡我強調幾點:首先,要嚴格禁止權力介入。政府機關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及其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國有金融機構、高等院校負責人不許以任何形式干預、操縱招投標活動。這要成為一條“高壓線”,誰碰就依法處理誰。第二,加快建立健全統一規範的招投標有形市場。打破部門、地區、行業封鎖和壟斷,促進有序競爭,保證招投標公開、透明。第三,加強招投標的監督管理。重點是建立健全社會招投標和招標項目執行情況的監督機制。招標結束後需要修改原定招標條件的,要重新招標,防止有關領導幹部和部門與企業串通,弄虛作假。建立健全招投標信息、投標單位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公開制度,認真落實招投標違法行為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並公開的制度。對借用資質投標和出借資質收取費用、違法違規轉包分包等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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