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因素,即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也是決定幸福感的關鍵變量。阿爾文.王的人生哲學頗有借鑒意義:“如果你不能對自己微笑,生活對你來說就會很可怕。”暢銷書《態度決定一切》的美國作者羅曼.文森特.皮爾有句口頭禪:“你認為你行,你就行!”一個總是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的人,注定離幸福很遠。此外,倘若沒有良好的自然生態和社會秩序做保障,一個人在家中擁有再奢華的物質財富,其感受的幸福也是殘缺的。
將幸福“標準化”,再找出“標準的幸福美國人”,多少讓人感到有些賣弄噱頭、吸引眼球的味道。但從這些標準可以看出,經常旅遊、身體強壯、家庭穩定、工作自由、生活悠閑、和睦富足等是美國人最希望得到的幸福。有趣的是,符合所有標準的阿爾文.王從來沒想過自己會是最幸福的美國人。
幸福是一種很客觀、又很主觀的定義。一個人的幸福感能否像泉水一樣湧流,既離不開社會的文明、進步和繁榮,也離不開個人的努力、進取和達觀。中國有句古語:“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順遂時為社會多做一分貢獻,特別是為他人實現幸福創造更有利的條件;窘迫時不失理想、堅守信念,用辛勤播種改善自身處境。這樣的人也許始終都會走在幸福的道路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