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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國務院召開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會上發表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等出席。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4月6日電/中紀委於2011年3月22日頒布《〈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該辦法結合其他有關法規的要求,對於領導幹部“違規經商辦企業”、“配偶子女違規經商辦企業”等行為,除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外,還明確了相應的組織處理措施;對於領導幹部“違反規定多占住房”、“兼職取酬”等行為中涉及的物質利益,根據有關規定明確了追繳措施。
新華網報道,《〈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由中共中央紀委於2011年3月22日頒布施行。中央紀委負責同志日前接受了新華社記者採訪,就《實施辦法》的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近日,中央紀委頒布了《實施辦法》,請介紹一下出台這部法規的背景情況和簡要過程。
答:2010年1月,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以下簡稱《廉政準則》)。《廉政準則》結合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對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新要求,對《廉政準則(試行)》進行了較大的修改,形成了新的8個方面52項要求。中央對於《廉政準則》的貫徹實施高度重視,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認真學習貫徹《廉政準則》的同時,也不斷提出有關條款如何理解、違規行為如何處理的問題。為保證《廉政準則》的正確貫徹和順利實施,《廉政準則》印發後,我們立即起草出《實施辦法》初稿,廣泛聽取了意見,並進行了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徵求意見稿。2010年9月,又普發紀檢監察系統徵求意見。根據反饋意見情況,修改形成了送審稿。2011年2月24日,中央紀委書記辦公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辦法》。
問:請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的主要內容。
答:《實施辦法》共3章,58條。第一章“總則”,主要明確了制定《實施辦法》的目的、依據以及領導幹部主動糾正問題的政策適用。第二章“廉潔從政行為規範”,按照《廉政準則》8個方面的禁止性規範,共分為8節。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對《廉政準則》中的相關概念進行解釋;二是對《廉政準則》中有關“違反規定”的表述指的是哪些規定,採取列舉加概括的形式予以明確;三是對違規行為如何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四是對於需要採取組織處理等措施的違規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理方式。第三章“附則”,規定了《實施辦法》的解釋權和生效時間。
問:《實施辦法》是如何解決對違反《廉政準則》行為的處理依據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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