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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新婚之夜發生了什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13 10:45:31  


 
  魯迅“回門”一事,朱家房客陳文煥曾回憶道:“我10歲光景,聽一個名叫劉和尚的泥水作講起,說:‘朱家姑爺來回門,沒有辮子的,大家很好奇,我也趕去看熱鬧。’”劉和尚講的“朱家姑爺”就是魯迅,在當時剪掉辮子簡直是特大號新聞,因此引來不少圍觀者看熱鬧。

  雖然魯迅像木偶似的走完了這一系列麻煩的儀式,可是新婚燕爾他卻做得很決絕,搬出新房,睡到了母親的房中。我們不知道新婚之夜究竟發生了什麼,魯迅為什麼會這麼失望。對此,周建人的解釋是因為朱安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結婚以後,我大哥發現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他以前寫來的信,統統都是白寫,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內侄女,媒人又是謙嬸,她們婆媳倆和我母親都是極要好的,總認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總是靠得住的,既然答應這樣一個極起碼的要求,也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也不難做到的,誰知會全盤落空呢?”可是按照周冠五的回憶,朱安拒絕讀書、放足,這都事先告知過遠在日本的魯迅,他不可能對此沒有任何思想準備。

  周作人則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從照片來看,朱安的身材確實偏於矮小,但魯迅不喜歡她,肯定還有更深刻的原因。這婚事是母親安排的,他只能默默承受。結婚後他很少向外人訴說自己的婚姻生活,僅對好友許壽裳說過這麼一句沉痛的話:

  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魯迅的這句表白很著名,曾被許多人引用,以證明他對朱安確實毫無感情,只有供養的義務。

  因為“母親”(其實是母親所代表的社會和家族)的要求,魯迅被迫成為“禮物”的接受者。據孫伏園說,魯迅雖然當新郎,穿靴,穿袍,戴紅纓帽子,一切都照辦。但那時他心中已打好主意:“結婚前一切我聽你做主,結婚後一切我自己做主,那時你們可得聽我的。”很明顯,魯迅將朱安僅僅視為一件禮物,作為接受者,只要接受了禮物,那麼就隨便他怎麼安置這件禮物了。從這一點說,他還是個主動者。

  可惜的是,作為“禮物”的朱安本人是無法意識到這一點的。婚後第四天,魯迅就攜二弟周作人去了日本,離開了母親強加給他的女人。沒有人提到,朱安在這新婚的三四天裡是怎麼熬過來的。不知她是一動不動呆坐在新房裡呢?還是一邊垂淚,一邊聽那些過來人現身說法,教她如何慢慢熬出頭?也許,就是在那一刻,她想到自己就像一只蝸牛,只要慢慢爬,慢慢熬,總能等到周家少爺回心轉意的那一天。

  出售魯迅藏書事件

  自母親去世後,當時已經附逆的周作人擔負著長嫂的部分費用,最初是每月100元,隨著物價的上升而漲到150元、200元。對於收周作人的這筆錢,朱安內心並不情願,而且這筆錢也很難維持起碼的生活,她的生活貧困至極。因此,她聽從了周作人的建議,決定出售魯迅的藏書。周作人令北京圖書館開列了藏書目錄,準備委托來薰閣出售。

  1944年8月25日的《新中國報》刊登了這一信息,許廣平聞悉,憂心如焚,立即給久未通音信的朱安寫了信,加以阻止。信中指出:“……就望你千萬不要賣書,好好保存他的東西,給大家留個紀念,也是我們對魯迅先生死後應盡的責任。請你收到此信,快快回音,詳細告訴我你的意見和生活最低限度所需,我要盡我最大的力量照顧你,請你相信我的誠意。”

  同時,許廣平委托律師在9月10日的《申報》上發表申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後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

  聽聞朱安打算出售魯迅藏書的消息,住在上海的魯迅生前好友內山完造也感到自己有責任阻止此事,他給在北京的朱安寫了信,但可能這封信沒有保存下來,我們只能從朱安請人代筆的回信裡體會到內山先生的一片苦心。信中說:“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歸山,我今年也已經六十六歲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飯飽,一點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窮的現在,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是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要嚴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賣書還債,維持生命,倘有一籌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這種下策呢!”從信中可體會這位毫無謀生能力的老婦人凄涼的晚景。

  得知魯迅藏書有可能被出售,上海文化界進步人士都很焦急,不僅由許廣平、內山完造出面寫信阻止,該年10月,還推舉唐弢、劉哲民二人去北京解釋勸阻。這事的經過在唐弢的《〈帝城十日〉解》及《關於周作人》中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10月10日他們從上海出發,到北平後,將書信一一投送,一面請趙萬里把舊書出售的路子堵死,一面訪問了宋紫佩,10月15日由宋紫佩陪同一起去西三條見到了朱安:

  那天宋紫佩陪著哲民和我到西三條二十一號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朱夫人和原來侍候魯老太太的女工正在用膳,見到我們,兩位老人都把手裡的碗放了下來,裡面是湯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裡有幾塊醬蘿蔔。朱夫人身材矮小,狹長臉,裹著南方中年婦女常用的黑絲絨包頭,看去精幹。聽說我們來自上海,她的臉色立刻陰沉下來。

  宋紫佩說明來意,我將上海家屬和友好對藏書的意見補說幾句。她聽了一言不發。過一會,卻衝著宋紫佩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說著有點激動的樣子。

  長期窘迫的生活,又加上對上海方面的誤會,在來客面前,朱安的情緒顯得很激動。在困頓的歲月裡,哪怕是作為“魯迅的遺物”,她也被世人長久地遺忘了。萬千辛酸,使她發出了這悲愴的呐喊。其實,從她的內心來說,一定也不願意賣掉魯迅的藏書,她之所以同意這麼做,恐怕也存著這樣的心思——希望借此提醒人們她這個“遺物”的存在。也正因為如此,當唐弢將日本憲兵逮捕許廣平等的經過告訴她,並將海嬰的情形說了一遍,她的態度立即發生了變化。當她聽到海嬰病已痊愈,竟說:大先生就這塊肉了,為什麼不將海嬰帶到北平,讓她看看。於是氣氛一轉,藏書出售問題便也迎刃而解了。(《我也是魯迅的遺物——朱安傳》喬麗華/著,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9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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