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社會融資總量:即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央行當前執行的統計口徑為:社會融資總量等於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等各項之和。
央行今公布社會融資總量 或成貨幣調控新指標
央行將於今日下午三點首次發布社會融資總量這個全新指標。業界專家稱,社會融資總量有可能將成為貨幣政策調控的新指標。但社會融資總量與貨幣條件乃至貨幣政策工具的選擇之間存在什麼樣的聯繫,需要進一步觀察。
今年2月17日,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鬆成首次撰文闡釋社會融資總量的概念:即一定時期內(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實體經濟從金融體系獲得的全部資金總額。央行當前執行的統計口徑為:社會融資總量等於人民幣各項貸款、外幣各項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銀行承兌匯票、企業債券、非金融企業股票、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投資性房地產等各項之和。
盛鬆成表示,與新增人民幣貸款相比,社會融資總量與消費者價格指數的關係更加密切,因此必須將其規模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央行最近也表態,2008年年末以來陸續開工的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目前已在建設中,對信貸資金存在一定的剛性追加需求。
經過測算,社會融資總量與GDP存在穩定的長期均衡關係。可以根據GDP和CPI等指標推算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所需要的相應的社會融資總量。通過完善金融統計制度,加強中央銀行與各金融監管部門和有關方面協調配合,可形成社會融資總量的有效調控體系。
繼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後,今年溫家寶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提出“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盛鬆成認為,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直接融資比例逐步加大,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用明顯增強,金融調控面臨新的環境和要求,迫切需要確定更為合適的統計監測指標和宏觀調控中間目標。
有專家對當前披露的社會融資統計口徑提出異議。專家表示,如果將規模巨大的外匯占款、國債和外商直接投資(FDI)等剔除 在社會融資總量之外,會令統計數據缺乏代表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專欄)認為,如果要反映“融資總量”的概念,還理應包括民間借貸等非正規融資,不過目前這些在統計中還是個盲點。
儘管存在不同看法,但業界專家對於社會融資總量將成為調控新指標的“身份”給予了高度認同。但社會融資總量與貨幣條件乃至貨幣政策工具的選擇之間存在什麼樣的聯繫,需要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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