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0日電/在19日的國新辦發布會上,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透露了土地管理法修訂工作的最新進展:上周《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工作已正式啟動,國務院法制辦正組織有關部門,包括國土資源部開展《土地管理法》的調研,力爭在較短的時間裡完成《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通過法制來推進土地管理的改革。
“我坦率地說,中國按需保證供應建設用地的時代已經永遠一去不複返了。未來的現代化建設,我們土地的供應只會是日趨緊張,不會緩解,這個緊張過程一直伴隨著中國城市化、工業化、現代化全過程。今年土地供需缺口大發出強烈的警示信號,就是土地違法形勢有可能反彈,因此,土地的供應政策就是要形成節約用地的“倒逼”機制,通過土地利用方式的改革來推進中國城市發展方式的轉變。”——國家土地副總督察 甘藏春
“界定公共利益”是難題
《新京報》報道,集體土地徵收不僅僅涉及公共利益界定的難題,還涉及農民如何分享土地收益的複雜問題。甘藏春昨日表示,徵地確定公共利益的範圍究竟怎麼確定,既符合中國國情,又有利於推進現代化建設,有利於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有利於保護耕地,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他並解釋,從世界各國看,除少數國家能夠用立法列舉的方式來界定哪些方面是公共利益、哪些項目是非公共利益之外,大多數國家,像歐洲主要是通過議會確定。他去年到歐洲專門考察了這方面情況,比如交通規劃路過這個地方,地方議會必須保證,地方決定的就視為公共利益。但是像美國這些國家是通過法院個案解決,也不是說凡是賺錢的項目就是公共利益。這個問題必須以建設性的態度來研究。
甘藏春還表示:“在我看來,中國目前完善徵地制度的重點,主要應該放在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安置上,要保證被徵地農民能分享城市化、現代化的成果,是更為急迫的問題。”
意見稿被指內容改動不多
今年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但該條例未能涉及集體土地的徵收征用問題,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常務會議上表示要抓緊對土地管理法有關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的規定作出修改,由國務院盡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在4月5日的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他重申了這一要求。
據了解,國土部在數年前即已著手土地管理法的修訂並草擬出徵求意見稿。一位見過該徵求意見稿的人士介紹,該徵求意見稿的改動內容並不多,但該草案最終並未正式進入法律修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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