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趙春峰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37.42萬元;被告人蘇占峰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5.94萬元;被告人郭曉利犯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8.4萬元;被告人田滿犯銷售有毒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8萬元;被告人史威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28萬元。
三、被告人代文明、孫學豐銷售偽劣產品案
2010年5月,被告人代文明將“三鹿奶粉事件”後被退回的三聚氰胺含量嚴重超標的38噸奶粉銷售給被告人孫學豐,孫學豐向代文明支付貨款42.56萬元後,將該奶粉以62.51萬元的價格轉售給他人。
河北省張北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代文明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5.12萬元;被告人孫學豐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5.02萬元。
四、被告單位裕康乳業有限公司、被告人楊恒珠銷售偽劣產品案。
被告單位石家莊裕康乳業公司在“三鹿奶粉事件”清查過程中藏匿30噸奶粉。2009年11月,該公司總經理楊恒珠將該奶粉用於抵頂該公司拖欠的20餘萬元貨款。經檢測,該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標。
河北省趙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單位石家莊裕康乳業有限公司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被告人楊恒珠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