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操作:為開發商辦事“換房換錢”
許邁永所處職位,手中牢牢掌握著房地產開發的管理權,他深知這個市場存在著巨大的財富效應,除了在資本市場和企業經營中巧妙“運作”,他還利用手中的行政權力,公然違規操作,為開發商辦事,換房換錢。
“陽明谷”,位於風景優美的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內,背倚五雲山,相鄰雲栖竹徑、九溪煙樹等著名景點,原屬旅遊項目,實際卻開發成了主城區中的高檔排屋別墅。
檢察機關指控,2004年,許邁永曾以“親屬購買房屋”為由,授意國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優惠價格出售給其“親屬”一套排屋,明顯低於市場價86萬元。2006年,國都控股開發的“陽明谷”想變更土地性質,從旅遊用地變身成為住宅銷售,許邁永遂出面幫助其解決。
2002年8月,杭州市西湖區浙江科技學院老校區102畝土地使用權被用於開發西湖科技產業園項目。許邁永幫助坤和房產公司拿到了這個項目,並許諾將省屬高校才能享受的人民幣1億餘元土地出讓金返還款獎勵給開發該項目的公司。該公司董事長為感謝許邁永的幫助並求得其繼續關照,許諾送給許邁永2000萬美元,先後8次將共計830萬美元匯至許邁永指定的香港銀行賬戶。
據檢察機關調查,蕭山開氏集團短短幾年內,成為蕭山的骨幹企業,也是許邁永“主動服務”,一手扶持的結果。該公司董事長項某某在西湖區開發的好幾個項目都是許邁永親自帶他去考察商定,如西溪鋒尚、西港新界等。
西溪鋒尚位於西溪濕地邊上,地塊屬於農村留用地項目。按照杭州市的政策,是國家在征用農村土地並轉為建設用地後,留下其中10%給當地村委會使用或開發,用以維護失地農民生計。這些樓盤不符合普通商品房銷售政策,許邁永卻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讓這些樓盤最後都順利銷售。項某某先後共22次送給許邁永2500萬元。
權力“炒房”:低投入賺取高收益
許邁永除了用權力換錢,還用權力搞“投資”,投資的品種,還是房產。他經常對一些房地產商說,自己收入不高,兩個弟弟是殘疾,孩子在國外念書,壓力比較大,所以想買點房搞點“投資”。和普通人不同的是,許邁永的“投資”可以少出錢甚至不出錢。
據檢察機關調查,2003年上半年,許邁永叫項某某以一期價格購買了坤和公司開發的“山水人家二期清水灣”房屋5套,陸續出售後共獲利110萬元,項某某又拿出一筆錢,凑成整數150萬元送到許邁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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