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事業單位改革早已進行多年,並取得了一些效果。比如,在幾年前一大批經營性科研院所已經完成轉制,變身為企業,部分科研院所還成為上市公司;去年,原屬於事業單位性質的出版社已全部完成轉企改制。
然而,在分類改革中,事業單位轉變為行政機構,意味著在目前國情下,由原來端著的“鐵飯碗”變成“金飯碗”,尤其引人關注。知情人士向《中國經濟周刊》透露,目前中央所屬事業單位的分類改革絕大部分已經進行完畢,劃入政府序列承擔政府職能的事業單位,只有為數很少的幾家。
據上述知情人士介紹,在中央所屬的事業單位中,僅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央編譯局等少數幾家劃入了政府序列,按照公務員對待;中央黨校和國家行政學院則實行區別管理崗和技術崗,分開管理的辦法。而類似中國社會科學院等這類學術單位則劃入了公益性事業單位,走的是“財政補貼”類。“近來,很多事業單位都進行了崗位聘任制改革,這些單位在聘崗之前就必須把這些事都做了。”
記者向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下稱“中編辦”)核實上述信息,相關人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現在很多分類改革的報道都是猜測性的,都是非官方的聲音,並沒有我們的聲音。我們對此不評價、不議論。”
目前,我國的事業單位改革主要由兩個部門——中編辦及人保部擔當。中編辦負責制度層面的改革,比如分類改革;而人保部負責更為具體的比如招聘制度改革、用人制度改革、職稱改革、工資改革等方案的制定。
關於分類改革,目前也僅看到人保部的表態。人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分類改革是一項長期工作,有關部門將按照分類指導、分類推進、分級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穩步實施。
從制度層面保障被改革人的福利待遇
據記者了解,早在2006年,我國在廣東等地便進行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
2007年,廣東省審議通過《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指導意見》;2008年擬訂了《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並於2009年在該省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這兩份文件將事業單位劃分為三類:行政類、經營類和公益類。
在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看來,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難點在於行政職能的界定。“有一些要並到政府序列享受公務員待遇,有一些要劃歸為企業。這個比較複雜,不是一下子能夠做到的。”
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遭遇的難題似乎驗證了吳江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