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深圳市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出台。在深圳市改革辦的主導下,深圳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正式啟動。改革將事業單位“一分為三”,劃分為監督管理類、經營服務類和公共服務類,並與原有行政管理單位剝離,部分直接轉企。
然而,讓設計者始料未及的是:許多被列為法定機構試點(在現有事業單位中推行法定機構試點,按照董事會的模式進行運作)的單位,通過各種各樣的關係要求取消自己的試點;一些被劃定為企業、不再享有財政撥款的單位開始表示異議,要求恢復其事業單位身份;在教育系統推進取消行政級別、按事撥費時,又引發了眾多教師的不滿和集體罷工……
改革之所以不能順利推進,在業內人士看來,實際上就是因為改革觸及了部分人的利益,由此引發了各種反彈,也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阻力。
“大多數人對改革的實際內容不了解,經常出現對改革的猜測、擔心、疑慮和誤解,很多人認為‘機構改革就意味著人員精簡’,‘企業改革意味著減員增效’,所以擔心事業單位改革也就是‘斷奶脫鈎’,就是降低福利,丟掉飯碗。這大大降低了職工的改革意願,削弱了改革的積極動力,而變成了一種基於利益保護的阻力。”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分析說。
相比深圳試點的艱難前行,佛山試點推進得相對比較順利。
佛山作為廣東省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試點市,其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已經歷時三年多。根據安排,包括佛山市政府採購中心在內的216個市直事業單位將整合調整為170個機構。在分類改革完成以後,除了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佛山將不再批准設立新的行政類事業單位,不再賦予現有事業單位新的公共事務管理職能。據悉,目前佛山的行政類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已經上報廣東省有關部門審批,佛山市編委辦要求各區在6月底前完成這項工作,全部改革工作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現實的問題是,事業單位被撤銷以後,相關人員如何分流與安置,成為改革的關鍵。為此,佛山研究制定了《市直事業單位轉企及單位撤銷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保障被改革人員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從深圳和佛山的改革經驗來看,不管是哪類改革,阻力和動力的分析設計都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戰略和策略。”針對廣東佛山分類改革試點往前推進的基本經驗,胡仙芝向《中國經濟周刊》如此評價。
在胡仙芝看來,事業單位改革要注意從制度層面保障被改革人員的福利待遇,清晰明確改革方向,開發事業單位擴權改革的潛在動力,配套推進各項改革;理順政事關係,凝聚事業單位內部共識和向心力;加強立法,加強宣傳,形成有利的社會環境,強化改革的精神動力。“一定要善於開挖動力,消除阻力才能保證事業單位改革的順利推進。”
目前全國各地的分類改革仍在進一步確定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