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一城鎮轄區,全面給予外來務工人員“國民待遇”,消除“族群衝突”
近來,在一些東南沿海鄉鎮,外來工與本地人發生群體性摩擦、衝突的頻率明顯加快。在這些發達鄉鎮,外地人與本地人之間的收入差距、公共福利差距,一些地方政府和本地居民對外來工的制度歧視、意識歧視、管理歧視和生活歧視,使一些“外地人”開始萌發群體性對立情緒。這種對立情緒,不是簡單地用一句“加強外來人口管理”可以對付的。
全面給予外來工“國民待遇”,消除滋生“族群衝突”的土壤,已不僅僅是關愛外來工的問題,更是事關本地人能否幸福安居的大事。
據《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採訪觀察,這些外地人與本地人的衝突,“路線圖”大同小異:起因,有的是企業迫害討薪工人;有的是城管或治安聯防隊整治小販占道擺賣、自行車摩托車違章;有的是商場保安侵犯涉嫌偷盜者。受害方是外地人,同鄉或毫不相幹的外地人現場圍觀、打抱不平,接著是警民衝突,繼而打砸本地人的車輛甚至店鋪洩憤。這些摩擦、衝突,“無直接利益”的特性更加明顯。參與衝突者,跟受害當事人毫無關係;有人明確地向本刊記者表示:本來不關我事,就是想洩憤,至於以什麼為借口已經無所謂了。甚至,一些事件起因的當事人出來辟謠,證明自己沒有被打死打傷,反而也遭到鬧事者的圍攻、打罵。
多重因素合力造出“族群鴻溝”
在改革開放大潮中,農民以“外來工”的身份進入城鎮,形成了城鎮內二元結構,經濟地位、社會地位迥異的兩個群體朝夕相處,情形變得複雜起來。
在一些人心目中,這片土地是“本地人”的,在各種制度安排中,本地人絕對優先,“確有餘力”的情況下才會向農民工分惠。
得天獨厚的私有資源,加上公共資源的絕對傾斜,相對而言,本地人天然地享有令人眼紅的優越生活。在這些城鎮化的鄉村,本地人幾乎家家或多或少都有財產性收入,比如出租物業、村集體分紅。在就業方面,一部分人自己當老板,一部分成為鎮村工作人員,差一點的也能在親戚的廠裡謀一個管理崗位,或者做點小買賣。技能實在低下的,還可以建個家庭手工作坊,承接企業外包加工,除了企業支付正常的加工費外,還由鎮政府或村集體補貼加工資。
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城鎮化農村,本地人與外來人口倒掛現象十分嚴重,超過1:10甚至1:20的不在少數。有的行政村,本地人只有一兩千,外來工有三四萬。巨大的人口紅利,為本地人的優厚福利提供了源源不斷的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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