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1日電/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21日在此間表示,在堅持群防群測、工程治理同時,國家將對各地搬遷避讓地質災害給予補助和支持。
新華社報道,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司長關鳳峻在介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有關內容時說,在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綜合防治體系、應急救援體系等地質災害防治四大體系下,過去中國有一些零星的小規模搬遷避讓,主要由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搬遷避讓地質災害規模較大的是三峽庫區。實踐表明,搬遷避讓是非常有效地防治地質災害的手段。《決定》對搬遷避讓給予了特殊的高度重視,對永久性搬遷和臨災避險都有明確的部署和要求。
關鳳峻說,《決定》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佈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在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地區,深山峽穀當中居住了很多人,都要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危險評估,很多地方是不適合人類居住的,就要陸續搬遷。但短期內都搬遷出來不太可行,所以要分步實施。中央對搬遷避讓地質災害防治給予補助和支持,責任主體在地方政府。目前陜西的陜南地區準備一年10億元,連續10年共投資100億元,對約240萬人實施搬遷避讓。雲南省10年連續投資,每年10億元,其中既有工程治理也有搬遷避讓。搬遷避讓非常複雜,目前國家沒有出台統一的搬遷避讓標準,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進行探索。
據悉,關於加快實施搬遷避讓,《決定》明確指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搬遷安置點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