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9日電/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政府提出分階段處理新界村屋僭建方案,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表示,方案並非針對新界原居民權益,政府並沒有清拆“登記暫緩執法僭建物”的時間表,亦不能夠保證在某段時間內不執法。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批評新界今日的僭建問題,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計劃就1961年適用於新界的建築物條例提出司法覆核。
另外,鄉議局在會前發動3,000名村民,冒雨在立法會外爭取訴求,警方估計有1,700人參加。有部分集會人士情緒激動,有村民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座駕掟雞蛋,及向議員及官員座駕掟水樽,情況一度混亂。
據文匯報報道,在28日的會議上,林鄭月娥表示,社會普遍支持政府提出分類規管、按序處理新界村屋僭建物的方案,她又舉出一些嚴重違規的村屋相片,強調必須嚴肅處理,否則社會上會以為新界是另一個世界,巿民難以信服。她又否認建議是衝著新界原居民的權益而做的,“我都不想將建築物安全的事,將其表達成為一個族群的分歧,新界人與巿區人,我們的著眼點是新界村屋這類建築物,是受到一定的法例規管,我們並不是針對新界人,更加不是針對新界原居民”。
貸款及安置助清拆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從3個方面協助村民,包括對需要清拆僭建的業主,提供低息或免息貸款,及協助受影響居民安置和重建。但被問到是否有處理新界僭建物的時間表,林鄭月娥承認並沒有時間表,只表示初步透過內部調配人手做執法及巡查工作。有議員則質疑政府方案未能夠一視同仁處理巿區及新界僭建問題。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表示,計劃就1961年適用於新界的建築物條例提出司法覆核。他指,當時法例以英文草擬,政府亦無宣傳,加上執法部門多年來無理會,政府對今日問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現時政府一時間要嚴厲執法,要村民單方負起所有責任,這是不公道以及不合理的”。
張學明促10年免拆
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要求政府承諾登記暫緩執法的僭建物,可以10年內都不用清拆。林鄭月娥重申,巿區及新界的建築物受2套不同的法律規管,政府沒有偏幫或優待新界村屋。她表示,政府不能承諾在一段時間內,對登記暫緩清拆僭建物不執法。對於劉皇發打算提出司法覆核,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是依法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