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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對台“和平發展”政策的內涵、目標與挑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30 00:46:55  


 
  雖然自2009年9月日本民主黨執政以來中日關係明顯改善,但是日本不僅與中國有難以化解的歷史冤仇和現實的領海爭端,而且有深深的“台灣情結”。近現代史上,始終與強權為伍的日本是積貧積弱的中華民族的最大施害者,日本在台灣50年的殖民統治既深深傷害了兩岸中華民族的尊嚴和感情,也造就了以李登輝為代表的少部分台灣人根深蒂固的“皇民化”意識和“台獨”意識。而且,由於台灣對日本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地緣戰略價值,台灣海峽是日本最重要的對外戰略與貿易通道,一旦兩岸關係實現積極“和平發展”乃至“和平統一”,日本的海上生命線在日本看來就會被中國控制,日本面對綜合國力和國際地位再上新台階的中國將感到更加恐懼。因此,日本對兩岸實現真正和解感到恐懼,會設法妨礙兩岸關係實現積極“和平發展”。

  “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的辯證統一關係

  無論在大陸對台政策層面,還是在兩岸關係層面,“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都是一種辯證統一的關係,即“和平發展”是“和平統一”的現實表現和必由之路,“和平統一”是“和平發展”的最終目標和理想結果。

  大陸“和平發展”對台新政是對“和平統一”基本方針的原則繼承和策略發展,是“和平統一”基本方針在現階段和未來一個相當長時期的具體體現與實施,它正在並將繼續推動兩岸關係從目前的初級“和平發展”向未來的高級“和平發展”轉變,因此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兩岸最終實現“和平統一”的必要準備和必由之路。1979年以來祖國大陸30年對台政策的經驗教訓表明,“和平統一”基本國策必須通過“和平發展”對台戰略與政策去實施,因為兩岸“和平統一”進程是非常曲折的漫長過程,不可一蹴而就,欲速則不達。

  兩岸“和平統一”進程的初級階段(1979年1月~2008年5月)實際上是與其宗旨背道而馳的兩岸“和平對抗期”。從2008年5月台灣第二次政權更替開始,這個漫長過程正式進入了中級階段--“和平發展期”。“和平發展期”又包括初級階段和高級階段,前者是兩岸建立起充分政治互信前的消極非戰、有限交流與合作、對話、協商期,後者指今後兩岸建立起充分政治互信後的積極非戰、全面交流與合作、融合、談判期。“和平發展期”是“和平統一期”到來前不可逾越的過渡階段,就如走向共產主義前有個長長的社會主義過渡期。(注13)

  在“和平發展期”之後,在“和平統一”最終實現之前,這一漫長過程還將經歷“和平統一期”這個高級階段,即兩岸在加強全面交流、合作與不斷融合的基礎上通過談判達成“和平統一”的目標和具體形式的時期。必須指出,筆者認為“和平統一期”的談判是關於兩岸統一的談判,不同於“和平發展期”的關於結束兩岸敵對、簽署和平協定的談判。換言之,兩岸未來簽署結束敵對狀態的和平協定並不意味著兩岸和平統一的實現。雖然實現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不會自動導致兩岸“和平統一”的實現,但是兩岸“和平統一”的實現必須經由兩岸關係長期“和平發展”後進入“和平統一期”,別無它途。因此,在“和平統一期”到來之前,“和平統一”基本方針必須具體表現為“和平發展”新政。這正是現階段大陸強調“和平發展”而淡化“和平統一”的根本原因,是務實、理性的大智慧、大戰略之舉。但是,淡化不等於放棄,“和平發展”沒有也不可能從根本上取代“和平統一”。

  現階段兩岸和平基本上屬於消極和平,它只有在兩岸長期共同努力下才會轉化為積極和平。因此,在現階段及未來相當長時期,必須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在維護台海和平的基礎上努力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換言之,在兩岸關係進入“和平統一期”直至“和平統一”最終實現之前,在目前及未來相當長時期內,“和平發展”是“和平統一”的階段性目標,它本身既是大陸對台政策目標,也是兩岸追求的共同目標。只有實現了“和平發展”這個階段性目標,兩岸關係才能跨入“和平統一期”,向“和平統一”最終目標邁進。但是,對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和中國最高利益而言,“和平發展”只是戰略手段與根本途徑,“和平統一”才是根本戰略目標,因為中國和平發展國家戰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最終實現要求兩岸最終實現“和平統一”。當然,即使到了“和平統一期”,雖然“台獨”和台海戰爭的可能性不復存在,但是“和平統一”並非會自動實現,它只是兩岸關係實現積極“和平發展”後的最理想結果,因此還有賴於兩岸以更大的互信和誠意、以更具創新的思維進行具體而艱難、複雜的“和平統一”談判,並竭力達成“和平統一”協議。

  注釋:

  (注1)《人民日報》,2004年5月17日。

  (注2)《人民日報》,2004年3月5日。

  (注3)《人民日報》,2005年4月30日。

  (注4)《人民日報》海外版,2006年4月17日。

  (注5)胡錦濤:《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旗,為全面奪取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注6)劉國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課題淺析》,《台灣研究集刊》,2008年第4期。

  (注7)《人民日報》海外版,2004年4月24日。

  (注8)范前鋒、殷德龍:《論析胡錦濤對“和平統一”的理論創新》,載賈耀斌主編:《“兩岸關係與民族復興”學術研討會論文選萃》,武漢出版社2009年3月版,第176頁。

  (注9)東南快報:《美副國務卿回應馬英九稱兩岸和平系美國目標》,http://news.sina.com.cn/c/2010-05-12/040520251629.shtml

  (注10)王海濱:《民主黨執政後的日台關係動向分析》,《世界經濟與政治論壇》,2010年第2期,第128頁。

  (注11)宋楷文:《薄瑞光談美國對台軍售與台海政策》,《中國評論》2010年4月號,第35頁。

  (注12)林國炯:《海峽兩岸一甲子風雲質變論統一》,《海峽評論》2010年1月號,第28頁。

  (注13)章念馳:《兩岸關係中的盲區芻議》,《中國評論》2010年4月號,第13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7月號,總第1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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