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一:
○ 起步價由目前的7元/2.3公里提高至9元/2.3公里,續租價維持目前的2.6元/公里標準不變;
○ 每晚10時至次日凌晨6時,乘客須在車費之外加付30%的服務費;
○ 在車輛等紅燈或車速低於12公里時,系統將按照31元/小時的標準,自動向乘客計收營運候時費;
○ 在浮動票價部分,車用LPG零售價以4.5元/升為基準價,每上漲或下跌0.83元/升,起步價就相應上漲或下調1元。
方案二:
○ 起步價由目前的7元提高至10元,起步里程也由目前的2.3公里改為2.5公里,續租價則維持2.6元/公里標準不變;
○ 夜間乘車不加收服務費;
○ 等紅燈或低速時的收費標準不變;
○ 在浮動票價部分,車用LPG零售價格以4.8元/升為基準氣價,每上漲或下跌0.83元/升,起步價就相應上漲或下調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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