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5日電/內蒙古包頭市公安局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包頭惠龍商貿有限公司非法從事巨額融資借款案最新進展情況:經過市公安局專案組的調查和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從2004年6月至2011年4月13日,惠龍公司共陸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2.25億元,向國有金融機構貸款2.17億元,兩項合計融資貸款24.42億元。
新華網報道,隨著惠龍公司董事長金利斌今年4月13日的自焚,惠龍公司非法從事巨額融資借款的行為浮出水面,部分融資參與人和惠龍員工到政府上訪。一時間,有關惠龍公司經營、資產情況的各種謠言在網絡的“炒作”下,沸沸揚揚,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關注。
為查明惠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事實的真相,包頭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及時介入,展開調查。目前,對惠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偵查工作以及對惠龍公司資金流向和資產核查工作已告一段落。
據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滿都拉介紹,惠龍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開始於2004年6月,至案發時已連續經過了近7個年頭。
在近三個月的調查中,專案組共接待融資報案人1559人,接待欠款單位和個人276家,接待持會員卡群眾268人,接待惠龍公司員工3951人;共查詢涉案銀行賬戶近500個,查詢涉案銀行卡1300多張,調取銀行證據30餘萬份。調查取證筆錄材料3600多份,共形成卷宗60餘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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