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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油事故瞞報月餘 中海油“漏”掉了什麼?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7-08 13:14:32  


事故示意圖
  中評社香港7月8日電/英國《金融時報》7月8日載文《 中海油“漏”掉了什麼?》,摘要如下:

  看上去,廣受關注的中海油渤海油氣田漏油事件似乎正在接近尾聲。據新華社報道,聲稱對此次漏油事故負責的康菲石油表示,發生漏油的蓬萊19-3油田的清潔工作已近結束。

  在7月6日由中海油和康菲石油共同舉行的媒體見面會上,康菲石油首次較為具體地陳述了漏油事故的現場情景。據介紹,蓬萊19-3油田B平台附近油膜發現於6月4日,因緩慢的、斷斷續續的海底溢油引起,經潛水員勘查,發現溢油來自海底一天然形成的斷層。該油田C平台附近油膜發現於6月17日,經勘查,發現是一口井出現了滲透。

  這是時隔事故發生一個多月後,中海油和有關利益方首次公開承認和描述漏油情況。耐人尋味的是,在回答記者有關“是否存在瞞報”的問題時,中海油公司執行副總裁陳壁表示,“中海油自公司成立以來,從來沒有隱瞞過重大溢油事件。”

  需要質問的是:什麼叫作“重大溢油事件”?漏油污染面積實際達到了840平方公里,而中海油最初聲稱污染面積只有200平方米。當海洋局公布的數據和你們自己承認的數據存在420萬倍差距時,還有什麼能成為你們所謂的“重大”事件呢?

  雖然根據有關制度,此番中海油漏油事故的責任應由作業方康菲石油承擔。但在這個中外合資項目上,中海油占有51%的絕對控股權。換言之,在油田的利益分割、安全監管、日常監控上,中海油擔負絕對責任。因此,對這家合資油企給予適度處罰是應該的。但讓人遺憾的是,除了一張區區20萬元的罰單外,人們沒有看到任何有實質意義的行政追責程序。對於如此大的一起漏油事件,有關部門在默認其瞞報之後,急欲草草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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