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避免交給國際海洋法庭處理
尹卓(軍事專家、海軍少將)
我們同意用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我們不同意的是把南海爭端問題交給聯合國海洋法庭去解決。海洋法庭主要是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為依據,但是《公約》並不解決領土歸屬問題,而是解決領土劃分後的海域劃界問題。現在南海問題最核心的問題是領土劃分問題,也就是島礁的歸屬問題。《公約》的核心是“以陸領海”,也就是說擁有了島礁的主權後,才能有領海和專屬經濟區,如果沒有領土,也就沒有專屬經濟區。依據《公約》的精神,首先要解決的是島礁歸屬問題,海洋法庭對此是沒有判決權限的。從法理上來看,這條路本身就是不正確的。
目前菲律賓提出把南海爭端問題提交海洋法庭,但是菲律賓至今沒有認可聯合國海洋管轄權,也就是說它根本不具備訴諸海洋法庭的先決條件;另外,它申訴的內容超過了《公約》的範圍。所以菲律賓這種舉動只是想製造輿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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