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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律師被抓事件”:一樁人命案的背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01 13:40:55  


 
  楊在新其人

  令律師們從四面八方趕來的楊在新到底是什麼人呢?妻子黃仲焱說,他是一個不計較錢財、勇敢仗義的人。這些年辦了很多別人不敢辦的案子,在當地頗有名氣。“我有時候問他,有些案子掙不了錢,你還接它幹什麼,他會跟我說,如果每個律師辦案都是為了錢,那些被冤屈的老百姓怎麼辦,維護正義是要付出代價的。” 

  楊在新的家位於他曾供職的北海合浦縣華僑中學一幢老舊斑駁的小樓裡。房中擺設擁擠而淩亂,一套皮質沙發已經裂了口子,用透明膠帶層層纏裹。黃仲焱沒有穩定工作,或是售賣保健品、或是推銷保險,幾乎沒有什麼收入。家中的主要經濟來源是楊在新。黃仲焱坦承,夫妻兩人的主要矛盾就是錢財,她總覺得楊在新只管案子,而不關心柴米油鹽和孩子日後的學費。“他辦案收錢不是很多,比其他律師的要價都低。”黃仲焱說,這次收的代理費只有6000元,他怎麼可能為了這麼一點錢做偽證。

  楊在新還有一段“前科”。2003年,曾被勞教半年,罪名是嫖娼。黃仲焱說,那次也是被冤枉的。根據她的描述,一名警察被公安局辭退,作為朋友的楊在新曾提供過一些幫助,警方懷疑楊在新教唆這名警察上訪,就找借口把他抓起來了。“這之後,他又接了很多別人不敢接的案子,警察肯定早就想整他了,只是一直找不到機會下手,這次總算是抓住了機會要做文章。”黃仲焱推測。

  黃仲焱口中“別人不敢接的案子”即是上訪、維權、圈地等敏感案件。覃永沛說,楊在新早就被盯上了,只要和他一起出去辦案,電話總是會被監聽。與楊在新交情甚好的一名廣西律師透露,廣西司法廳以前暗中給各個律師事務所放話,讓他們不要接收楊在新,而覃永沛還是接收了他,因此承受了很大的壓力。“每次律師證年檢的時候,楊在新都會被卡,我就跟他們講,楊在新是一個非常遵守法律程序的人。”覃永沛說,他的所裡有幾十個律師,楊在新是辦案最規範的一個。

  事實上,楊在新此前的境遇並不特殊,刑辯律師的執業防線已經到了幾近撕裂的地步,風險無處不在。《刑法》第306條,在刑辯律師界變得臭名昭著。“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這一條只需公安機關就可以啟動。律師們直言,306條已經變成了對律師進行職業報復的工具,隨時會有人栽倒。“控辯雙方應該處於對等的關係,如果公安機關因質疑律師提出的證據而抓人,律師為什麼不能否定公安機關的證據。”律師徐天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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