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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律師被抓事件”:一樁人命案的背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01 13:40:55  


 
  不只是306條

  廢止306條的呼聲日漸高漲,然而,誠如律師界和學術界所願,法治環境真能變得至清至察嗎?朱明勇表示悲觀。他說,即使沒有306條,只要公權力淩駕於司法之上,刑辯律師的狀況不會得到改變,任何借口都可以被隨意翻出。

  的確,刑辯律師周身布滿了“潛規則”。陳光武說,執業證的年檢就是很多刑辯律師非常艱難的一關。“年檢主要是看律師有沒有遭到投訴,有沒有牽涉敏感事件。正常情況下,年檢不太影響工作。律師沒上黑名單的話,年檢很容易就能通過,但是,只要上了司法機關的黑名單,執業證就會被扣住。凡是代理過敏感案件的都要上黑名單,年檢不是看你有沒有違規違紀,而是檢你有沒有給領導添麻煩。”陳光武說,對於堅持正義的刑辯律師,這就是一個坎。年檢制度早已廣受詬病,2007年,武漢市兩名律師就曾聯合全國50多名律師上書司法部,建議取消律師執業證年檢注册制度。

  為求自保,刑辯律師們總結出了策略,那就是敏感案件只代理外省的並且和普通案件交替進行。“楊在新就是因為總代理當地的案子,而且連續做敏感案件,才上了黑名單。”陳光武說。規避風險的技巧有時甚至顯得荒唐,房立剛說,涉及敏感案件時,律師碰頭開會,先得把手機裡的電池摳出,防止被監聽。在刑辯律師的圈子內部,還流傳著一句玩笑:出差辦案要帶上夫人,以防被誣陷嫖娼。

  而作為“娘家人”的律協,卻不能在關鍵時刻挺身“護犢”,這是讓律師們更為悲哀的地方。四律師偽證案發生後,全國律協和廣西律協只能以“保持高度關注”擺明自己的立場,整個過程中,全國律協會長於寧雖然表示譴責北海警方的行為,陝西律師也發表聲援書,但是這個行業組織在保護律師權益方面表現出來的羸弱,確是不爭的事實。評論人石扉客表示,律協作為當下律師法所規定的律師法定管理機構,司法行政機關作為律師業的業務主管部門,在過去的10餘年中雖有不小進步,但律師的官本位管理,依然主導著律師的專業性管理。在一些重大公共事件上,律協和司法行政機關對律師的監督重於服務,阻力多於動力。

  在北海,“律師團”申請會見和取證繼續進行,十律師的電話對外公布後,有更多的律師向他們表達了加入或者後援的願望。楊在新會不會成為第二個李莊,終被定罪,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預判,或悲觀、或樂觀。無論抱有的希望是大是小,他們總還在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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