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一些官員,或權貴名流,面對香港年輕人缺乏社會流動機會這個問題,動輒提出“北上發展,大把機會”這種建議。年輕人資金不多,工作經驗尚淺,“北上”可以幹什麼呢?所謂創業,也總不能叫他們在路邊賣雞蛋仔吧?那香港人能否到“體制內”工作?
答案是好像可以,又好像不可以。
以國家公務員資格為例,《大公》《文匯》都曾報道過“香港人可以在大陸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新聞,但沒有報道過真實的考過的人,更不用說成功進入“體制內”的例子。“國家公務員網”中有題為“內地公考資格放寬,港澳居民亦可參加”的公告,提到有港人參加過考試,但資料依然極不清楚。
網上看到一篇日誌,作者母親是香港人,父親是個“不折不扣的廣東人”,從小在大陸接受教育,志願是當國家公務員。報考時,他發現“由於中港兩地身份證號碼的區別,(網上報考)系統無法提交報名信息”,打電話到廣東省人事廳諮詢相關事宜,得到的答覆是“我勸你還是不要報了,香港人報內地公務員手續很麻煩,而且即使考上了,需要提供的各方面材料也不好處理”。
當廣東省對港人到體制內工作不冷不熱的時候,福建省的對台政策卻截然不同。在福建,台灣人不僅可進事業單位工作,還可能擔任領導或管理職務,幾個成功的例子,都獲得了大陸媒體的大力報道。
“進入大陸事業單位第一人”是3 歲的高嘉駿。這位台灣南投縣長李朝卿的女婿,現在是福建中醫學院的編內講師,跟大陸同事拿一樣的工資,一樣的“三險一金”。在美國工作了十五年的專才,56歲的台灣人吳亦立,更獲得了正科級的頭銜──廈門出口加工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副主任。
文章指出,當香港人雖然擁有“國民待遇”,但身份證號碼輸不進電腦系統的時候,福建省已經推出特殊政策為台灣人大開綠燈,積極吸收台灣人才。其中福建省人事廳、省台辦等五部門2009年5月出台的“46號文件”,規定取得大陸高校碩士以上學位的台生,可應聘福建省內的事業單位。
港示範單位身份岌岌可危
這些政策推出只有一年多,首批“摸著石頭過河”進入福建“體制內”的台灣人已有十來例。從這個趨勢看來,我們香港人“示範單位”的身份也岌岌可危。
台灣人進入大陸“體制內”,實在值得我們思考。福建省的政策和做法,表現出來的是對台灣同胞的信任:“編制”不僅涉及組織、財政關係,更如戶口一樣,表明一種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