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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點名黑店是位於彌敦道80號金鑾大廈地下的“時尚數碼”。(香港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8月10日電/不良影音店以餌誘或誤導方式欺騙遊客,10多年間仍未杜絕。消委會昨點名譴責兩間位於尖沙咀的影音店“時尚數碼”及“日東公司”,指去年至今就該兩店收到143宗投訴,涉款逾160萬元,有內地客被店員游說花1,500元購買只值600元的相機,亦有南非客購得沒包裝盒相機,發現被騙追討時卻被指包裝不完整而被拒。消委會稱多次警告該兩店無果,故點名以提醒消費者,特別是旅客小心免墮陷阱。
香港文匯報報道,兩間被點名黑店分別是位於彌敦道80號金鑾大廈地下的“時尚數碼”,以及重慶大廈地下的“日東公司”,兩店門前招牌位置同樣裝有日本品牌燈箱,卻未見店名。消委會表示,2010年分別接獲62及27宗關於“時尚數碼”及“日東公司”的投訴,今年首7個月投訴“時尚數碼”個案有33宗,“日東公司”則有21宗;事實上整體涉及影音及數碼電子產品的投訴數字亦呈上升趨勢,今年首7個月共有602宗,按年升12%。
1500元買只值600元相機
消委會承認該兩店以遊客為目標,以餌誘式及誤導的手法欺客都是“舊招”,10多年來仍未杜絕,去年有深圳遊客在“日東”擬購1,500元相機,店員待他付款後才說沒有貨,介紹他轉買另一部相機,該遊客返回深圳才發現購得相機原來只值600元,向消委會投訴後成功換貨;有上海客以8,000元在“日東”購得相機連防震鏡頭,付款後發現鏡頭不防震,即被店員游說多付4,100元另購新款鏡頭,後來發現被騙,新購的貴鏡頭同樣不防震,更只值2,300元,經交涉店方只願7折退款,需消委會調解。
品牌燈箱 遊客誤當專營店
“時尚數碼”欺客手法大同小異,有深圳遊客被門面的品牌燈箱吸引,誤會是有關品牌的專營店,入店查詢售價3,200元的投影機,但發現機身沒有品牌標誌,向店員了解時對方騙說該投影機製造商被有關品牌收購,更游說遊客轉購4,750元投影機,結果遊客離港才揭發其購得投影機只值2,400元人民幣,該牌子被著名品牌收購等亦屬謊話;亦有南非旅客心儀某牌子相機,結果被游說花1,400美元購買另一品牌,其時,店方沒提供包裝盒及說明書,又聲稱收據可全球保用,結果他發現受騙要求退款,店方卻指其包裝不完整而拒絕,需消委會調解。
消委會表示,約80%相關投訴調解後可獲解決,冀港府盡快修訂《商品說明條例》,以打擊不良營商者,亦呼籲店方自律;該會又指多次向被點名的兩間店舖警告卻不獲理會,故決定公開其點名提醒市民及旅客小心,亦會通知港府相關部門、國家旅遊局及內地消費者協會。
巡舖時遊客正要求退款
昨到“日東公司”了解,該店正被海關人員巡查,亦有遊客正要求退款,公司經理王先生強調店舖營商手法沒有問題,沒有詐騙,但承認有旅客投訴,並指會認真處理,由於大批記者在場,店舖其後拉閘關門;另一店舖“時尚數碼”店員馮先生也指會向顧客推介但不會勉強他們購買,不清楚為何被消委會點名。
海關發言人表示,海關消費者保障科人員昨到尖沙咀、油麻地及旺角一帶,就《商品說明條例》巡查出售影音產品的店舖,過去曾兩次到有關店舖巡查,未發現違例;另在2009至2010年期間收到兩宗針對“時尚數碼”的投訴,經海關人員調查後未發現有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