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鵬主張將小產權房合法化,“城中村就是小產權房,和商品房的差別主要在於政府地價收益,如果政府放棄這一部分利潤,只要是符合政府規劃的房子,都可以合法進入市場。”他認為,建房權是一項基本的權利,但中國只允許政府蓋房子和地產商蓋房子,其中不合理的成本必然由購房者承擔。
不同於完全推倒鏟平的城中村改造老路,將城中村稍加改造納入保障體系,是否行得通?“城中村已經承擔了保障房的作用,為什麼還要改造?”深圳城市設計促進中心主任黃偉文認為,改造必然增加房屋成本,城中村的特點不僅是房租便宜,生活成本和管理成本也非常低,如果進行改造,房租一定會增加。
深圳漁民村,2001年開始進行改造,是深圳城中村改造的範本,改造後的漁民村和普通的商品房小區沒有任何區別,唯一的區別就是租金便宜。加拿大留學歸來的朱小姐,2006年來到深圳,進入外資銀行工作,寫字樓位於深圳的繁華之地萬象城,因從漁民村只需步行5分鐘便可到達萬象城,她在漁民村租到了一間40多平方米的一居室,一個月只需付1000多元的租金,而一街之隔的小區,租金便要翻倍。朱小姐非常好奇,“這個小區環境很好,配套也很好,但租金如此便宜,住在這裡的也都是城市白領,並不是低收入人群。”
小區商鋪的水果檔,西瓜標價2.3元一斤,城中村裡,1.8元一斤就可以在街邊的小攤鋪買到,漁民村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城中村,“但因為漁民村是深圳城中村改造的範本,必須保持低廉的租價,這是個象徵。5年來,1000多元的租金從未漲過”。朱小姐早已經搬離了漁民村,但她沒有將房子退租,“當初租到這個房子很不容易,找了很多關係才租到,這麼便宜的房子上哪找?”朱小姐以原價轉租了這套房子,但大多數人通過轉租賺了錢。
“城中村的價值在於相互服務,降低生活成本,賣菜的、賣水果的都住在村裡,房價便宜,物價也便宜,走路就可以上班,這才是城中村保障低收入人群生活的意義。”黃偉文認為改造城中村一定會有成本,如果改變了城中村的生態,其保障作用可能會被大大削弱。
不論是城中村改造還是保障房建設,原本都可以在一種規劃更嚴密、更長遠的框架內進行,但今年以來保障性住房建設驟然提速,產生了巨大資金缺口,地方政府只通過行政命令方式動員各種資源,而不是從制度建設上確立保障房的法律地位,從此引發的資金風險、權力尋租、擠壓市場以及房屋質量等問題不容忽視。這場保障房運動,資金缺口問題可能比其他問題更容易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