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據經濟參考報報道,近日,媒體報道稱,據北京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介紹,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在繳稅範圍內,需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後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扣除。除月餅外,單位所發的大部分福利都需繳稅,如果有公司違規沒有繳稅,若有人舉報,會進行相應處罰。
不少網民指出,儘管對福利性收入徵稅具有強制性,月餅稅看似一個“假問題”,但並不等於稅務部門可以不顧民意來徵收,如果真的對月餅收稅了,那就真是個問題了。國家在徵稅時其實應為某些財富轉移“網開一面”,諸如月餅之類主要在於提供人們享受親情交融、豐富人際交往的物品,就應該留出空間。也有網民認為,公司給員工發放月餅等福利,已經包含消費稅、增值稅等稅費,再把它算入工資扣稅,不免有重複徵稅的嫌疑。
“月餅稅”讓月餅變了味
有網民指出,月餅這類福利物品,一定程度上體現著單位對員工的關懷,當稅收出現於此時,讓這種關懷變了味道。也有網民認為,很多月餅在包裝上“華而不實”,“高價位”基點繳稅讓人情何以堪。署名“畢舸”的博客指出,就像前兩天有關婚前房屋產權加名徵稅一樣,月餅稅依然讓民眾產生明顯的不滿情緒。單位發放月餅等普通消費品,不應像住房等高額福利一樣,一律徵個稅,而應該在一定數額之內,均可免稅。
署名“月兒彎彎”的微博指出,當蘊含豐富文化魅力與厚重歷史沉澱,象徵豐收團圓、親情美滿的中秋月餅淪為徵稅的道具時,寄寓的傳統文化元素也會漸漸淡薄,當作為“團圓節”的中秋佳節充滿了為“福利月餅”避稅而苦苦掙扎的消費者時,不知還有多少價值寄托。
但也有網民指出,法律和傳統如果發生碰撞要遵從法律。網民“梅陽”指出,從市場經濟來講,個人收入應該完全的貨幣化,從目前來看,因為我們分配的渠道很多,並不完全貨幣化,如果以對月餅徵稅開頭,逐漸把一切納入個人收入貨幣化,就能逐漸規範個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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