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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打假者舉報造假 藥監部門撮合雙方私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9 11:47:37  


  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在職業藥品打假人高敬德看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一直是他堅實可靠的同盟軍。杭州市藥監局江幹分局對於高敬德的假藥舉報,在歷經兩年、證據確鑿的情況下,卻牽線讓售假者與舉報者私了,並加蓋公章做見證。

  見證“私了”,是工作失誤還是售假者幫凶?

  據京華時報報道,為督促藥監部門盡快處理其兩年前的一起舉報,今年6月23日,家住上海的高敬德專程來到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江幹分局。然而讓他沒想到的是:具體負責此事的工作人員卻打電話喊來了售假者,並起草了一份《協商意見》。

  這份《意見》白紙黑字寫明:高敬德與神龍保健用品商店就高敬德向藥監部門投訴舉報該店銷售的嬉春丸等五種產品,達成一次性解決意見。該店向高敬德賠償購買產品價格10倍的賠款計1200元;高敬德領取舉報獎勵4300元;高敬德放棄包括投訴舉報、訴訟、行政複議、向媒體曝光等在內的各種形式就本案追究神龍保健品店和藥監部門的責任。除了高敬德和售假機構在《協商意見》上簽字外,江幹分局還在協議上加蓋了公章“以做見證”。

  高敬德稱,這份協議是藥監局的工作人員在電腦上敲出來的。同時,藥監部門還要求自己在簽署協商意見之後,放棄一切追究藥監部門責任的權利。隨後,神龍保健品店向他支付了1200元賠款和本該由藥監部門支付的4300元舉報獎勵費。

  江幹分局局長莫清蘭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分局的確在這份《協商意見》上蓋了章,此舉是希望為雙方做個調解的見證。她承認4300元是由保健品店支付的,但寫成“舉報獎勵費”是高敬德的授意。至於協議為何是由工作人員起草,是“因為高敬德的手此前受過傷不方便”。關於放棄追究藥監部門責任的表述,則是高敬德和保健品店的要求。

  然而事實上,早在5月15日,高敬德和江幹藥監分局某科長就有一次通話。高敬德說,該科長告訴他局裡認定的案值大概是兩萬多元,並告訴他可以叫賣假藥的人一起過來協商解決,把案件了結。高敬德掛完電話之後百思不得其解,“藥監局是執法者,為什麼卻反過來成了售假者的幫凶?” 

  然而,當有人求證時,她卻自始至終認為,蓋章和作見證的做法雖然欠妥,但僅僅是工作人員“工作細節上的問題”。“當時出發點是在依法行政的同時,妥善化解社會矛盾”,並不涉及瀆職,更談不上做售假者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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