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表示,至於對於這樣的重大事故的“問責”,則是不了了之,我並沒有看到那個中石油的高層人士為此事負責並下台,甚至,稍微高級一點的官員也沒有為此事被“問責”。至於事故和污染造成的賠償,一切似乎都在靜悄悄地進行,我沒有看到那家法院受理了公民或者公益組織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索賠訴訟,更沒有看到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為此事故付出了天價的懲罰性賠償。
如此,就不難想像中石油根本不銘記“前事不忘,後事之師”,認真整改,防範類似事故發生,而是在喜慶的氛圍中,從一個事故走向另一個事故。而且,每一次事故,都可以湧現出奮不顧身搶險的典型,充分體現了石油人“一不怕累、二不怕死”的精神,沒有災難、沒有事故,他們怎麼能表現他們的精神呢?
中石油像眾多央企一樣,被視為“共和國的長子”,在稅收、信貸、土地撥付等諸多政策上享受著優惠,而地方政府為了給地方引入財源,也千方百計為這些“共和國的長子”大開綠燈,甚至是當他們出事後,不惜為他們揩屁股,處理後事。一個是傲慢的壟斷企業,又有地方政府和官員的撐腰,恐怕這就是他們敢於將“喪事當喜事辦”的勇氣所在,是他們敢於從一次事故走向另一次事故膽量所在。
文章稱,不過,壟斷央企即使不為全民謀利益,也要考慮到不要危害人民利益,如此一次次將人民生命安全置於險境,良心何在?如果他們的良心泯滅,那麼,我們又如何通過法律來教育他們重新發生他們的良心?
但願這不是一個天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