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約束的校長
“小升初”的擇校熱,已催生出穩固的、明確的利益格局,權力尋租和利益交換。北京市“小升初”內在機制和利益格局中,政府主管部門、重點學校、市場培訓機構均參與其中:教育主管部門與重點學校結成利益聯盟,重點學校又與培訓機構結盟,三者利益共享。
如人大附中的“華羅庚數學學校”是最早舉辦的和最有影響的面向小學生的課外培訓機構,後更名為“仁華學校”。
一些培訓機構和面向小學生的學科競賽背後,都有教育主管部門的身影。如北京市西城區教委主管的西城區老教協組織的培訓班從三年級起辦,跟西城各個小學有交流合作,並為實驗中學、35中、北京八中、三帆中學4所中學培訓班提供生源。
在眾多擇校方式中,對學校而言,最為穩定的是共建。原本為解決中央機關和部分企事業單位在京子女就學問題的政策,在激烈的擇校競爭中,正逐漸異化為集體占坑“誰給錢,就招誰”。建立共建關係的範圍也逐漸擴大,除部委、央企外,一些中小企業也參與進來。
對中學而言,無論以何種方式“擇校”,最終都要收取“贊助費”,這成為整個“小升初”利益格局中,最直接的利益收入。
一些家長透露,學校在錄取前一般會提前通知,讓去交費,“他們都是直接告訴你,交多少,到哪兒交。不會拐彎抹角。”一般在交錢之前,會先給家長一張白紙,然後手抄一份準備好的“自願捐資助學”申請書,大意是本人自願捐資,為教育事業做貢獻之類。其實,家長們對此心知肚明。
這些費用,一般先以自願捐款的形式存到區教委指定的銀行賬戶或教育基金會賬戶上,再按70%-80%的比例返還給學校。
據21世紀教育研究院的調研報告,北京中小學因“擇校費”每年產生的收入在15億元左右,以最低70%的比例返還,初中階段的學校可掌控的收入在10億元以上。
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春林在調查中發現,目前中小學普遍存在收取共建費的現象。該院曾偵辦的一個案例,涉案學校在將共建單位和學生數量報送區教委時,將收取的共建費用採取“高收低報”或者人員數量減少,將降低下來的部分予以截留;此外,將剩下來的名額擴大計劃外招生,獲取賬外“共建費”。
有的學校幹脆將共建費直接存放在共建單位,由校長指定專人負責,收入、支出上,只對校長一人負責,因此這筆費用,從學校賬面上沒有任何跡象。而在審計和調查時,共建單位多為部委、軍隊、央企,往往並不配合,給調查取證工作帶來難度。以致這部分費用,被揮霍或裝入領導個人腰包,其他人無法察覺。
王春林在其撰寫的調研報告中指出,目前中小學財務制度不健全,校長權力過於集中,一支筆現象突出,“小金庫的錢款還是由學校裡的財務擔任庫管,唯校長命令是從,上千萬的非法錢財處理得相當隨意,有的入賬了,有的分了,有的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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