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經驗和決心值得我們學習。在海洋污染防範和管理方面,美國擁有很完善的法律和應急機制,尤其具有堅決的法律執行力。2010年4月英國石油公司(BP)在墨西哥灣發生石油洩漏事故後,美國聯邦政府各部門及相關地方政府迅速啟動應急機制,清除油污,同時對該公司施加強大法律壓力,法律與警力密切配合,彰顯國家執行力,迫使該公司不折不扣地執行美國聯邦及地方政府決定,儘快減少海洋污染面積和損害,也為各國捍衛海洋主權、保護海洋環境立下標杆和典範意義。當然,英國、法國、日本等許多國家在此方面都做得不錯。
從更深層面看,康菲公司事件值得一系列思索。為什麼此次重大事件中遭遇令行禁不止?究竟哪個環節存在問題?是否事前有腐敗行為?此事事關國家對外政策,是衡量在中國領土領海內的外國公司態度的標尺,也顯示了我們在法治、環保以及執行力等方面的不足。要查處因此而存在的幕後灰色地帶,在全國進行類似的大規模排查是必要的。否則如此下去,豈不會導致群起效仿,令國家主權蒙羞?也許今後跨國企業、獨資企業、合資企業會視中國法律如兒戲,導致中國主權受損。對外經濟合作不是低三下四、不是搞雙重標準,國外企業不能高人一等,更不能為所欲為頤指氣使。
30多年來,中國的戰略企業、產業和一些高技術被國外公司以合資的名義合併、侵蝕和消失,行業龍頭被兼並後貼上洋品牌,更是值得反思。比如中國的轎車市場令人遺憾,幾乎清一色外國合資車馳騁中國市場,原先設計的市場換技術實際失敗。即便康菲作為跨國公司訴訟經驗豐富,也必須尊重中國主權。我們不要害怕因此而嚇走國外投資,只有更良好的法制環境和自然環境,才是吸引國外投資的長遠之計。不能因為追求GDP而壞了經濟主權和規矩。據報道,康菲公司在中國渤海有關海域已經暫時停產,人們期待著有力有效的“整頓”和執法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