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未來國土資源部在海上油氣勘探的探礦權、采礦權的行政審批過程中,將更重視對“安全系數”的考慮。此外,由國家海洋局審批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作為國土資源部審批的前置條件,也將提高環保門檻。
“預計新上馬油氣勘探項目的審批周期會有所延長,考核標準將更細化。”一位權威人士透露。
在陸地方面,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渤海是半封閉內海,由於周圍重化工業高度集聚,一些河流攜帶大量污染物入海,加上圍海填海過度,造成近岸海域水質退化,濱海濕地消失,渤海灣和遼東灣等污染嚴重。
記者了解到,在上述溢油事故之後,石油和化學工業的“十二五”發展規劃將圍繞優化布局進行調整,以提高石化項目的環境容量和安全容量,推動環渤海化工企業遠離飲水源、沿江沿河、居民區、生態敏感和脆弱地區。
“搬得走的企業要百分之百進污染物排放規範的大型化工園區,搬不走的要及時‘關停並轉’。”上述工信部人士指出。
但上述人士稱,環渤海地區與長三角、珠三角地區並列全國三大化工行業聚集區,每個項目的投入都達到百億級,搬一次的成本是產值的兩倍以上,因此布局優化也要兼顧企業的經營成本。此外,該人士稱,如果產業承接地員工培訓等配套措施跟不上,搬走了還是有安全和環保隱患。
有權威人士透露,以渤海環境保護工作為契機,多部門正在加緊制定相關政策。其中,交通部已啟動沿江沿河沿海的危險化學品運輸目錄的核定工作,以避免重演“天津塔斯曼海輪相撞漏油事故”並造成渤海灣污染;工信部、發改委、環保部、安監總局擬聯合發布加強化工園區安全和環保工作的指導意見,以確定環渤海等五大經濟區的化工園區與居民的安全距離、升級改造等諸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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