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5日電/湖北省委第六巡視組在國家級貧困縣秭歸縣巡視20餘天,總共花費80萬元。其中,煙酒兩項耗費13萬餘元,旅遊費12萬餘元。湖北省委共有八個巡視組。依工作安排,第六巡視組於今年4月11日至5月9日巡視秭歸縣。為迎接巡視組,秭歸縣財政局已預撥20萬元工作經費。這意味著,仍有60多萬元的支出無從入賬。
據《新世紀》報道,巡視組支出共分五大類,接待費、禮品、外出考察費、購置設備和其他費用等。其中,接待費370193元,禮品113477元,外出考察費139921元,購置設備109888元,其他費用68491元。
黨委巡視制度本意是上級為了監督所轄區域黨政領導,察訪民情而設。但是,湖北省委巡視組卻在短短20餘天內消費了80萬元。這反映出中國政府治理的哪些矛盾和問題?解決的出路何在?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劉俊生認為,秭歸縣被迫承擔“天價巡視費”,在全國絕非個例。這說明,如果沒有外部的監督和制約,黨內巡視等內部監督制度可能“變味”。要根除類似弊端,必須強化對黨政權力的外部監督和約束。
劉俊生指出,巡視制度是近年來中共在黨內建立的自上而下的監督制度。這種制度設計自有其必要性。實踐中,紀委在很難實現對同級黨委領導的監督,中央和省級黨委為了解下級黨委領導在人事安排、幹部任用等方面的問題,於是就派人定期巡視。
但是,如果沒有外部監督和制衡機制,這種巡視權就可能被濫用。秭歸縣天價巡視費就是例證。這說明,現有財政預算制度下,黨政領導受到的約束很弱,自由裁量的空間很大。於是,巡視制度很容易淪為上級領導的“考察秀”或“休閑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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