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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21C中程導彈。(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9月16日電/環球網編譯韓國軍事網站《Viggen軍事論壇》發表文章對中國反艦彈道導彈的性能以及應用進行了分析。文章認為,長期以來,人們致力於研究該型導彈的具體技術性能能否勝任反航母的作戰任務,但卻忽視了其作為彈道導彈的特性。彈道導彈尤其是射程超過2000公里的彈道導彈一直被視為戰略武器,並且均具有裝備核裝藥的能力。而將這種"戰略"武器用於打擊航母的戰術攻擊,其在遭到敵方戰術反擊的時候,可能會導致戰事升級。因此,即使從技術上滿足反航母的需要,所謂的反艦彈道導彈也只能是一種很難在實戰中使用的戰略武器,因此可以說,其對中國實際反航母能力的提升微乎其微,這使其成為一款難以勝任反航母任務的武器裝備。
文章說,長久以來有這樣一種觀點,即儘管就知名度與受關注程度而言,中國的反艦彈道導彈似乎比不上中國的航母,但實際上,這兩種裝備卻分別賦予了中國較強的反介入能力與遠洋作戰能力。而這兩種能力無疑是中國繼續完成其"遠洋攻防"海上政策的兩根重要支柱。但這種觀點並不全對,因為反艦彈道導彈在反介入能力方面所能給予中國的實際幫助實際上是很有限的。而這一切都源於其實際上很有限的反航母能力。
首先,中國反艦彈道導彈的過遠射程沒有實際意義。中國的反艦彈道導彈,即東風-21D脫胎於中國的第一型潛射彈道導彈“巨浪”-1型,其射程達到了2000至3000公里。這種射程在幾十年前對於戰略彈道導彈而言,可以看作是"腿短"的標誌。但如果將其用於反艦任務,這樣的射程就太長了。實際上,長久以來的使用經驗已經證明,作為一種有效的反艦武器,反艦導彈的射程最大達到500公里左右就已經足夠了。2000至3000公里的射程就意味著敵方艦隊尚未進入作戰區域,甚至尚在港口內即可予以打擊。這表面上看起來很好,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姑且不論依靠數量相對有限的反艦彈道導彈打擊敵方港口內的艦船,在技術與可行性上是否存在瓶頸式問題,如果希望在較遠的距離上打擊敵方艦隊,摧毀敵方關鍵的港口設施顯然更加有效。而原有的短程或中近程彈道導彈已經完全能勝任這一任務,那麼專門研製一種反艦彈道導彈的必要性就不大了。這就如同為突擊步槍賦予了1000米左右的有效射程,而事實已經證明,狙擊步槍是用於這一殺傷距離的最佳武器,那對突擊步槍的這種"業餘"的專業改裝就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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