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好多年輕人,尤其是年輕男士痛感於結婚之難,他們在“研究”婚姻及愛情現象和本質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但在實踐中仍是屢戰屢敗,不得要領。即使談過幾次戀愛的人,但往往在準備結婚的時候困難重重,女方拒絕的理由大多是很感人的:“雖然你是個好人,真的,很好很好,也很優秀,我們相處也不錯,但我們不可能結合,我們家人也不可能同意,我們適合做最好的朋友,但我們不適合結婚……真的……”每當這個時候,我幾乎都要留下感動而又惋惜的淚水了:所以,她們說的一切我都相信了,而且經她們這一說,好象反倒結婚了就是害了人家全家大小。但我卻真不明白為什麼我這麼好卻不能結婚呢?為什麼為什麼呢?
毛主席他老人家就說過“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於是我決定開始採訪調查加上理論學習,要一次性把問題搞清楚。
調查對象為我們事務所的幾位MM,對象還是比較有代表性的:有上海本地的,也有外省的;有的已經有固定男朋友,有的還待字閨中。有長的難看,也有長的人見人愛的。有長相斯文的,也有社會習氣重的。但沒有一個例外:她們都一致認為:物質條件是結婚的前提。
我很不服氣,可能她們沒什麼文化,太俗氣了,於是我就翻閱了馬克思等經典作家關於婚姻和愛情的論述。裡面赫然寫到:
根據我們對古代最文明、最發達的民族所作出的考察,專偶制(“專偶制“在第1版譯為“一夫一妻制”。——編者注)的起源就是如此。它決不是個人性愛的結果,它同個人性愛絕對沒有關係,因為婚姻和以前一樣仍然是權衡利弊的婚姻。專偶制不是以自然條件為基礎,而是以經濟條件為基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一5月26日)。《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卷第62頁。
結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滅了資本主義生產和它所造成的財產關係,從而把今日對選擇配偶還有巨大影響的一切附加的經濟考慮消除以後,才能普遍實現。到那時,除了相互的愛慕以外,就再也不會有別的動機了。這一代男子一生中將永遠不會用金錢或其他社會權力手段去買得婦女的獻身;而這一代婦女除了真正的愛情以外,也永遠不會再出於其他某種考慮而委身於男子,或者由於擔心經濟後果而拒絕委身於她所愛的男子。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1884年3月底一5月26日)。《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版第4卷第8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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