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3日電/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在現有資源稅從量定額計征基礎上增加從價定率的計征辦法,調整原油、天然氣等品目資源稅稅率。
“這意味著,我國資源稅改革的進程將加快,彰顯了決策層引導資源市場理性發展的決心。這對於調整我國經濟結構、推動節能減排、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都有積極意義。”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劉尚希告訴記者。
他說:“資源稅改革從價定率徵收試點效果顯著,將通過修改資源稅暫行條例成為法定計稅依據。”
新華網北京報道,資源稅實質上是為了保護和促進國有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適當調節資源級差收入而徵收的一種稅收。目前,中國資源稅的徵稅範圍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氣、金屬類礦產、非金屬類礦產以及鹽等,計征方式主要是從量計征。
我國早在2007年就醞釀推行資源稅改革,但當時迫於通脹壓力未能推行。接著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機又使得資源稅改革再次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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