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9月23日,網上出現洪湖市委宣傳部“關於解決新華社湖北分社領導一行來洪湖調研接待經費的請示”的帖文。現將有關情況作如下說明:
4月11日至12日,新華社湖北分社記者一行8人,來洪湖調研紅色經濟和綠色產業發展情況,實地考察了紅色首府瞿家灣和洪湖濕地生態保護區,採訪了我市有關領導和基層幹部群眾。荊州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調研活動。
我部以新華社湖北分社領導來洪湖調研為由,向市政府提出了解決接待經費4萬元的請示。市政府分管領導在報告上簽署了“請市採購辦支持”的意見,安排市採購辦協助接待採訪活動並據實報銷,未同意直接撥款。採訪期間,新華社湖北分社記者主動要求結算食宿費用,被我部婉拒。採訪結束後,實際接待費用為7402.52元,其中進餐費3034.52元、住宿費4368元。
我部以接待新華社湖北分社記者為由,一並申請解決其他記者接待經費的做法,損害了新華社湖北分社乃至整個新華社的形象,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在此,我們向新華社湖北分社表示歉意,誠懇接受社會監督,並認真進行整改,杜絕類似事情再發生。
特此說明。
洪湖市委宣傳部
2011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