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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入境條例違憲 港府決定上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9-30 17:30:17  


多個團體到高院門外示威,抗議外傭爭取居港權。(中評社記者攝)
  中評社香港9月30日電(記者 馬映紅報道)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今日宣判,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條例》中,將在港工作的外傭剔出“通常居住”違反基本法。政府對高院裁決表示失望,並已經決定提出上訴。

  高等法院在長達78頁的判辭中指,入境條例與《基本法》第24條中所例明,居港滿7年可以有永久居民資格的條文不一致。判辭指,即使外傭僱傭合約,對外傭有限制,但亦不足以令外傭喪失申請通常居港。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羅軍典對裁決表示失望,他表示政府一定要提出上訴,上訴行動可以去上訴庭,或者繞過上訴庭,蛙跳直去到終審法院,但在終審庭未作出終極判決前,特區政府一定需要向人大提請釋法。羅軍典又指出,一旦外傭最終獲得勝訴,將對香港人口政策以及公共資源構成壓力。
 
  不過,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接受媒體查詢時就指,雖然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條例違憲,但有關當局仍有權否決申請外傭的居港申請。他指出,入境處長有權根據申請人的自身條件,例如有沒有慣常住所、子女是否在港、有沒有合理收入及交稅來判斷她是否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因此判決未必會令大批外傭申請成為港人。戴耀廷又認為,雖然政府可就此提請人大釋法,但認為釋法會損害法治,修改基本法會更加合適。

  公民黨的梁家傑表示,法官今日只就外傭的申請權作出裁決,裁定外傭在港的工作年期可作為申請居港權之用。至於申請居港權的外傭是否符合基本法要求,以香港作為永久居住地的條件,高院今日並未有裁決。梁家傑相信,政府將會申請暫緩執行判決內容,然後提出上訴,他指政府將會引用1999年人大常委釋法的適用部分作為上訴理據。

  特地到場等候消息的外傭對裁決感到高興,不過他們亦坦言,有心理準備港府會上訴至終審法院。代表外傭的律師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明確體現了本港的法治精神。律師又表示,會跟進政府下一步動作,不過就認為當局不應提請人大釋法,以免破壞本港法治。另外,特首曾蔭權就對裁決表示失望。

  而在高等法院門外,有團體一早到場聚集,抗議外傭爭取居港權。示威者認為,外傭在獲得居港權後,將會損害香港和港人的福利和權益,影響港人的勞工市場。而在得悉政府敗訴後,示威者更高呼支持政府上訴。

  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下午就裁決會見傳媒,他表示港府尊重法院的判決,但同時亦感到失望。李少光指港府決定提出上訴,而現階段港府會先向法院提出暫緩處理外傭居港權申請,政府會盡力尋求釐清入境條例對外傭居港權的條文,保障香港市民的利益。
他又表示,港府現階段不會提請人大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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