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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共識:芝麻開門或緊箍咒?
--評蔡英文“十年政綱”的兩岸政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0-23 00:28:15  


只怕抛棄了“九二共識”的緊箍咒,卻換回來了陳水扁時代的坐困愁城。
 
  這三種表達方案分別是:一、鑑於中國仍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由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妥善加以解決。二、海峽兩岸文書查證是兩岸中國人間的事務。三、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鑒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1992年10月28日到30日,海基會與海協會的代表在香港舉行第二次會談,繼續協商公文書驗證。在商談的過程中,雙方對於如何在協議文本中表述“一個中國”,各自提出原先的五種方案,經過反復討論,仍然未能形成一致的文字內容。最後,海基會的代表建議,在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同時,將前述的三種方案逐字逐句做了口頭宣讀。海協會的代表當場並未正面回應,但將這三種口頭宣讀的方案做了文字記錄,帶回去研究。

  針對兩會在香港舉行的第二次會談的狀況,海基會在11月3日發佈了新聞稿,新聞稿中表示:“海協會在本次香港商談中,對‘一個中國’原則一再堅持應當有所表述,本會經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以口頭聲明方式各自表達,可以接受。至於口頭聲明的具體內容,我方將根據‘國家統一網領’及國家統一委員會本年八月一日對於‘一個中國’涵義所作決議,加以表達。”同一天,海基會也致函給海協會,信中表達了和新聞稿相同的內容。

  關鍵的轉折是,新聞稿發佈和信函傳真出去的當天,海協會秘書長孫亞夫就打電話給海基會秘書長陳榮傑,表示尊重並接受海基會之建議。隨後,海協會又在11月16日致函給海基會,信中表示:“在香港商談中,海基會代表建議,採用兩會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並提出具體表述內容(見附件─即前述海基會提出來的第三種表達方案)。其中明確表達了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十一月三日貴會來函正式通知我會表示已徵得台灣方面的同意,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達。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已於十一月三日電話告知陳榮傑先生。……現將我會擬作口頭表述的要點函告貴會。“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本此精神,對公證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物)加以妥善解決。”

  海基會在接到海協會11月16日傳真的信函後,還來不及回函,海協會就在11月30日再度致函海基會,希望能夠早日實現“汪辜會晤”,並且建議在12月上旬進行預備性磋商,12月下旬實現“汪辜會晤”。不過,預備性磋商以及辜汪會談實際的舉行,是到了1993年4月的上旬和下旬才分別在北京和新加坡登場。

  將以上海基會和海協會的互動過程做個整理,我們可以歸納出以下的事實。那就是,對於兩岸的往來協商,大陸一直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而其表述的方式,台灣無法接受。於是,台灣也提出了本身對於“一個中國”的表述方式,作為對應方案。經過反復折衝,海峽兩岸終於有了“共識”,那就是對於“一個中國”原則的處理,兩岸雙方可以用口頭聲明的方式來各自表述。大陸方面的表述內容,強調雙方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台灣方面的表述內容,則強調雙方雖然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這也就是一般簡稱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值得注意的是,用“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方式來處理“一個中國”原則,是台灣方面先提出來的,後來獲得了大陸方面的同意。由於有了這個處理“一個中國”原則方式的“共識”,然後,才有第一次“辜汪會談”在新加坡登場。

  誠然,1992年的確沒有叫作“九二共識”的文件或文字出現,但是,確實有一個兩岸都同意的處理“一個中國”原則的方式,那就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在2000年以前,通常是用“一中各表”來言說這個兩岸都同意的作法。到了2000年4月,當時擔任陸委會主委的蘇起,把這個兩岸有共識的“一個中國”原則的處理方式名之為“九二共識”。因為“九二共識”比“一中各表”更能彰顯“擱置爭議”的精神,避免了如何“各表”的糾結,於是開始被廣泛使用,並且產生了約定俗成的效應。

  換句話說,1992年雖然沒有“九二共識”的文件或文字出現,卻不妨礙後來“九二共識”成為一個約定俗成的用語,而任何一個稍懂語言功能的人都曉得,在語言的使用上,“約定俗成”就是一種真實的存在!

  “九二共識”成為兩岸善意往來的基礎

  更重要的是,作為約定俗成的用語,“九二共識”的說法不僅在台灣被廣泛使用,也逐漸被大陸接受。例如,2001年3月16日,海協會秘書長李亞飛發表談話,針對當時台灣方面陸委會和海基會否定1992年有共識的說法,提出了反駁。他表示,1992年兩會對於如何處理“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是有共識的,承不承認1992年兩會的共識是兩會復談的關鍵。

  2001年4月30日,《人民日報》以紀念“汪辜會談”八周年為由,發表了題為〈只有承認九二共識才能改善兩岸關係〉的評論員文章。文章中說:“汪辜會談八年來,九二共識一直是兩會對話與談判的基礎。台灣當局新領導人上台後,是否堅持九二共識,成為兩會能否重開對話與談判的關鍵,也是兩岸關係能否改善的重要問題。祖國大陸方面為了能夠在兩會既有基礎上重開對話與談判,堅定地維護九二共識。台灣主張發展兩岸關係、反對‘台獨’的黨派團體及當年參與海基會表述方案決策的有關人士、紛紛證實九二共識的存在,希望以九二共識為基礎恢復兩岸談判。但是,台灣當局領導人卻置歷史事實與兩岸同胞的普遍要求於不顧,一再否認九二共識,先後臆造出‘沒有共識的共識’和所謂‘擱置爭議、對話交流’的‘九二精神’,企圖否定和篡改兩會商談的既有基礎,給兩岸談判設置了嚴重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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