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1日電/重慶移動公司原董事長、總經理沈長富,因涉嫌受賄3616萬餘元,昨天在市五中院受審。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共50餘人到庭旁聽了庭審。
收受財物共3616萬餘元
重慶商報報道,重慶市檢察院五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沈長富(男,1951年5月出生,漢族,大學文化)於1990年至2010年期間,先後利用擔任重慶市電信局無線分局副局長、局長,重慶市電信局副局長、重慶移動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中國移動重慶分公司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金邦貿易公司薛某某、長遠貿易株式會社毛某某、香港友邦電訊公司陳某某、成都東訊電子工程公司負責人及四川冠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劉某等人的請托,為他人在設備供應、股份轉讓、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員所送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16萬餘元。
公訴機關認為,沈長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616萬餘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他稱沒安排兒子收受股份
沈長富對指控的大部分事實無異議,但辯稱在任中國移動重慶分公司總經理期間,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其沒有安排其子收受劉某所送股份66萬元,也不知道其子收受四川冠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劉某所送分紅款1309萬餘元。
據悉,沈長富系重慶墊江縣人,教授級高級工程師。1971年3月,沈長富在四川省重慶市電信局無線通信分局擔任機務員,從事多年無線通訊工作。1992年8月,他升任為四川省重慶市電信局無線通訊分局局長。1999年9月,中國移動重慶分公司成立時,沈長富即擔任該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