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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行政長官座駕 |
中評社香港10月11日電/公車消費素來是內地的熱點問題,車改也是內地政務改革的難點。近日,澳門行政公職局接受南都記者專訪,暢談澳門公務車的管理之道。澳門促進公務用車透明化,主要官員配備的公車標注了職務名稱,並由立法會出台了專門的法律,規範公務用車。目前,澳門政府有23000名公務人員,配備的公務車輛共有3400多輛。
車改不是僅由政府發幾個通知
澳門的公車也一度出現不規範現象,引起社會輿論質疑。但後來澳門啟動公車管理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澳門主要採取了兩招:公權公開,管理立法。公車改革不是由特區政府發幾個通知就算了事,而是由立法會出台《規範澳門特別行政區車輛的一般原則》這樣的法律。
在公車管理法律實施初期,輿論主要質疑濫派公車及違規停泊,但近年來有關問題逐步減少。行政公職局告訴南都記者,政府接受監督改善內部管理,並定期發布公車使用的原則性指引文件,並要求所有司機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的規範,防止一切違規行為。
據該局統計,自公車管理法律實施後,澳門為此又出台1項行政法規、跟進10大項特首批示。此外,還舉行了講解會、開發公車管理系統、舉辦公車使用課程、出版使用手册、設立咨詢熱線,以配合對公車的管理。
一般局長用車標明所在部門
公權公開,所有公車除普通車牌外,還需掛上橢圓形的中葡雙文識別牌。走在澳門街頭,市民一眼就能看出哪輛公車是特首座駕,哪些是司警局某個行動隊的車輛。
按政府公報的特首批示,掛牌是為方便民眾的監督。公報刊出識別牌的式樣、顔色和字體以及特區行政、司法、立法機關主要官員的職務名稱及其葡文縮寫。按掛牌規定,特區主要官員的座駕均需標清職務名稱,一般局長級官員使用的車輛標明所在部門,公務車輛則需注明“總務”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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