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2日電/美國多家機構11日起訴奧巴馬政府,認為其在9月份撤回一份有關臭氧標準監管立法提案的做法“非法”、“不負責任”。
新華社報道,美國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正義”以及美國肺臟協會等機構當天在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遞交了訴狀。代表“地球正義”的律師戴維.巴倫當天在一個電話會議上表示,這些組織認為,奧巴馬政府的決定“非法”、“不負責任”,因為這是基於政治考量而不是從保護民眾健康出發作出的決定,不符合《潔凈空氣法》的要求。
巴倫表示,奧巴馬政府的決定使數千人面臨罹患臭氧所致疾病和過早死亡的風險。
美國總統奧巴馬今年9月2日要求美環保署撤回一項有關空氣中臭氧標準的監管提案,並表示在經濟持續復甦的情況下,仍需要強調減少企業界面臨的監管負擔和監管不確定性的重要性。
根據美國環保署2010年1月公佈的新空氣品質標準提案,空氣中的臭氧濃度不高於0.060至0.070ppm(百萬分之一)才算達標。按照2008年3月布什政府實施的原有標準,空氣中的臭氧含量不高於0.075ppm即可。新提案一出台即面臨石油、電力行業以及共和黨人的反對,它們認為這將損害美國經濟,而撤回提案則遭環保主義者的反對。
臭氧是空氣中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成分,會危害人的肺部,使人易患呼吸系統疾病。發電廠和機動車等排放的氧化氮等污染物是地表臭氧形成的源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