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經費應讓百姓看得懂 嚴格預算問責制度
“今後各個省市自治區公布出來之後,我相信經費信息所屬部門範圍和各個項目的定義很難統一,進行比較將有一定困難。”許光建說,“從目前可以掌握的信息來看,要做比較分析還是有困難的。北京的各部門對所屬部門的範圍的定義比較清晰,就是部門本級和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比如市教育委員會的“三公”經費就包含了教委機關事業及所屬的54個全額撥款單位,包括19個普通高校。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的“三公”經費公開所屬的範圍,則包括市教委本部及下屬與市級財政有經費領撥關係的預算單位共計33家。可能範圍是有所不同的。”
如何看待這些問題呢?許光建認為,我們國家的財政預算制度是統一的,“三公”經費的部門範圍和定義就應當統一,不應有什麼地方特色,都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財政預算規定予以統計和公開。
“要使‘三公’經費公開具有較強的說服力,既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還要保證方便公眾查閱,方便公眾質詢。北京市此次“三公”經費信息公開的形式就很有推廣意義。”許光建向記者介紹說。
有文章指出,眼下最關鍵的就是如何能使曬“三公”統一公開內容、統一公開口徑、統一公開標準,具體執行上再深一些、再細一些、再全一些。特別是具體到某些項目,不再是一個個簡單、抽象的數字。
“三公”經費公布之後如何完善?針對這個問題,許光建說,首先,要盡力壓縮“三公”經費支出,以減少政府的行政運行費用,建設高效、廉潔、低成本的服務型政府。各級政府都應當把壓縮“三公”經費規模,把提高經費利用效率作為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來看待,把壓縮“三公”經費作為重要的民生項目來常抓不懈。
其次,必須通過預算透明度的不斷提升來加強社會公眾對“三公”消費活動的監督,“沒有充分的預算透明,依靠政府內部的控制是很難解決“三公”經費規模過大這個頑症的。”
第三,要建立嚴格的預算問責制度,對那些違規購置和使用公車、違規因公出國出境、違規安排公務接待甚至以權謀私、化公為私的相關幹部必須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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