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遼寧城管打死人案3人分別獲刑3至11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11-02 10:23:35  


 
  其次,周陽認為,法院對被告人張鬆量刑畸輕。一審判決只憑被告人張鬆具有當庭自願認罪悔罪和被害人有過錯酌定從輕情節就從輕判處張鬆有期徒刑11年,其理由不能成立:一是被告人當庭自願認罪悔罪只是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其從輕處罰的幅度應該較小;二是法院已經查明,在龍源小區大量存在水泥地面是客觀事實,被告人張鬆等人執法不公也是客觀事實,被害人周曉明在被告人張鬆等人制止其打水泥地面時情緒激動,完全是張鬆等人的執法過錯引起的,是張鬆等人過錯在先。因此,被害人周曉明的輕微過錯不應成為對被告人張鬆從輕處罰的理由。

  周陽還認為,被告人劉義、鄭曉曦與張鬆相比確是從犯,依照刑法可以減輕處罰,但對二人僅判處有期徒刑3年,顯然減輕處罰的幅度過大,對該二人的量刑明顯畸輕。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